瀋陽:有發熱、咳嗽症狀考生可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2020-07-02 17:57:47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王偉嘉責編:馮鈺穎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呂文衛):2020年普通高考統考將於7月7日至9日舉行。考試期間,瀋陽市、區、考點三級組考防疫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實行24小時值班和聯合辦公制度,保障各類突發事件及時響應、及時處理。

  7月2日,在瀋陽市2020年高考組考防疫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瀋陽市考試院副院長殷宏亮介紹了今年高考防疫工作相關情況。

  24小時待命處理突發事件

  2020年普通高考統考將於7月7日至9日舉行。瀋陽市報名考生44127人,其中參加統考的考生39222人,包括高職單招約6000人,同比增加5557人。根據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瀋陽市共設13個考區、59個常規考點、1346個常規考場、186個備用隔離考場;同時,每個考區設立1個備用隔離考點。

  瀋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今年高考工作。目前,瀋陽市已經建立了“市政府統籌,區縣(市)屬地化負責,部門行業監管”和“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和機制,明確市、區兩級考試委是本行政區域考試組織實施、治理考試環境、維護安全穩定、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

  瀋陽成立市高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啟動市高考工作聯合指揮部,考試、教育、衛健、疾控、公安等20個市考試委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聯防聯控做好高考防疫組考、環境治理、服務保障等工作。考試期間,市、區、考點三級組考防疫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實行24小時值班和聯合辦公制度,保障各類突發事件及時響應、及時處理。

  重點地區回沈考生須持證明

  所有考生自6月23日開始進行健康監測。其中,在校應屆考生由所在學校進行監測;往屆生、回戶生由報名所在區考試機構負責監測;考前第14天和第3天,市考試院組織對所有考生健康狀況進行數據篩查,將考生報名庫與相關部門的病例庫、活動軌跡記錄等進行比對,防止瞞報、漏報。重點地區回沈考生須憑在沈核酸檢測證明,到區考試機構領取准考證後參加考試。同時,所有考務人員實行清單式管理,自6月23日開始進行健康監測,考前3日內出現發熱等相關症狀者安排備用工作人員替換補位,考試期間清單外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加強考點考場防疫管控。各考點外設置警戒線,距離考點大門不少於10米,僅限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進入,警戒區之外禁止送考人員聚集。考點入口處設置體溫監測點,對所有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同時,設置涼棚和體溫異常者復檢區域,供首次測溫不合格人員休息等候和復檢使用。各考點按照每10個常規考場配備1個隔離備用考場,且按照每個考點不低於3個備用隔離考場的要求進行設置;備用隔離考場與常規考場分離,相對獨立設置,並設專用防疫通道,與正常考生入場通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各考點考場和考務辦公室原則上保持自然通風降溫。如遇特殊情況,也可以採用電風扇等設備加強通風,通風降溫設備在使用前必須按規定要求進行清洗消毒。

  體溫異常考生要經專業評估

  考生進入考點測溫高於37.3℃的,適當休息後,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轉移到體溫異常者復檢室(區域),經衛生防疫副主考進行專業評估後,由考區考試機構、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專業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考生是否具備參加考試的條件,是否需要啟動備用隔離考場。如考生具備參考條件,且需啟用備用隔離考場,考生和防疫副主考簽署身體健康檢測意見書,由備用隔離考場流動監考員帶領考生,經防疫特殊通道進入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考生,由衛生防疫副主考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因疫情防控啟動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轉移所耽誤的時間,經批准後予以補齊。考務人員進入考點時二次測溫異常的,或考試當天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由備用考務人員替換。因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進入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當日考試後須進行核酸檢測。

  考生進考場前必須戴口罩

  所有考生進入考場前須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後,可自行決定是否繼續佩戴。

  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佩戴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穿防護服。

  各考點考前對考試場所、考試通道和區域、考場內桌椅等進行預防性消殺,消毒後進行通風,並張貼完成標識。常規考場、考務場所每日進行一次消殺;啟用的備用隔離考場(場所)在每個科目考試結束後,工作人員對其進行消殺。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