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加快推進民政管理社會組織“兩個覆蓋”
2020-09-07 20:25:57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王偉嘉責編:馮鈺穎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近日,遼寧省民政廳印發《關於加快推進民政管理社會組織“兩個覆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快推進相關工作。

  分級分類建立臺賬 實行動態管理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抓好民政管理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城鄉社區社會組織以及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職責,從8月中旬開始,利用2個月時間開展集中攻堅,堅持邊組建、邊規範、邊提升,全力推動具備組建黨組織條件的民政管理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暫不具備組建黨組織條件的實現黨的工作全覆蓋,同步加強黨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全面提升黨建工作品質。

  《通知》提出,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市、縣(市、區)民政部門分別建立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三類黨建工作臺賬,對無業務主管單位社會組織單獨建立黨建工作臺賬,實行動態管理。

  民政部門要對民政管理社會組織摸底排查情況進行再分析、再研判,切實找準“薄弱點”“空白點”,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拉出任務清單,逐個研究分析,拿出意見對策,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進行攻堅。

  黨組織應建盡建 實現“全覆蓋”

  民政部門要積極推動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民政管理社會組織全部單獨建立黨組織,正式黨員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於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黨組織,聯合黨組織覆蓋單位一般不超過5個。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應積極配合相關業務主管單位推動黨組織應建盡建,力爭實現市縣級社會團體和從業人員10人以上的社會組織全部建立黨組織,從業人員10人以上的社會組織有黨員。

  暫不具備組建黨組織條件的民政管理社會組織,應從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現職和退(離)休人員以及社區工作者中,選派政治素養好、黨建業務熟、工作熱情高的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繫指導黨建工作,每個社會組織都要有指導員;要建立黨員幹部聯繫點,機關部門與社會組織“結對共建”等方式開展黨的工作。對城鄉社區社會組織,民政部門應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進行兜底管理,實施區域化、網格化管理,實現黨的工作全覆蓋。

  落實“四個同步”舉措 加強隊伍管理

  在社會組織登記時,民政部門應同步採集從業人員和黨員信息,提交《支持黨建工作承諾書》《新建社會組織黨員情況表》,要求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在年檢時,同步檢查黨建工作,更新黨員從業人員信息,督促達到組建條件的社會組織及時建立黨組織;在評估時,同步將黨建工作納入考核指標;在社會組織換屆時,同步調整優化黨組織設置,選好配強黨組織負責人。

  同時,民政部門應開展黨員組織關係排查,加強組織關係管理,推動尚未轉接組織關係黨員能轉盡轉;注重培養發展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負責人入黨,逐步擴大黨員隊伍。民政部門要落實黨支部工作條例,推動社會組織黨組織基本組織健全、基本隊伍合格、基本制度落實、基本活動經常、基本保障到位。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壓實工作責任,認真抓好落實,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支持,力爭在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全部設立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夯實黨建工作力量,落實歸口管理責任,持續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

  省民政廳將不定期開展工作抽查,及時掌握工作進度,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實、推進不力的單位和具體責任人要進行約談、通報。(文 王茂彥 呂淼)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