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法院用司法手段保護生態環境
2020-12-30 09:49:53來源:遼寧日報編輯:王偉嘉責編:馮鈺穎

  日前,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集中公開開庭審理3起涉野生動物保護刑事附帶公益訴訟案件,對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非法狩獵案當庭宣判。三名被告分別獲刑,並承擔金額不等的民事侵權賠償費用。

  丹東法院為守護碧水藍天持續發力,用司法手段保護生態環境。在案件審理中,振興區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完善公益訴訟審理相關規則,不斷積累、總結類案審判經驗。該法院依法嚴懲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對教育警示社會公眾樹立法律意識、自覺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具有良好的示範作用。

  據悉,被告人王某某在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以480元的價格從網上購買疑似紅腿陸龜1隻,經鑒定屬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其行為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告人鄭某某在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非法收購日本松雀鷹2隻並出售給張某。鄭某某出售的日本松雀鷹係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屬珍貴、瀕危物種,其行為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告人趙某某在其住宅後側樹林內,先後5次使用違禁的捕鳥粘網,捕獲蠟嘴雀9隻,其行為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構成非法狩獵罪。(文 王盧莎)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