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四部門聯合通告,無72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者嚴禁離沈
2021-01-05 10:42:08來源:人民網編輯:楊海峰責編:馮鈺穎

  1月4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瀋陽市人民檢察院、瀋陽市公安局、瀋陽市司法局聯合發佈《關於依法維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以下稱《通告》)。

  一、對全市確定的疫情中風險區和重點管控區,實行人員、車輛全封閉管理,嚴禁違反“三隔離”、“三封閉”管控措施,嚴禁擅自離開隔離、封閉場所及區域,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將嚴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嚴格執行非必要不離沈規定,中風險區和重點管控區以外確需離沈人員,無72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嚴禁離沈。嚴格遵守市際道路防疫檢查點查驗要求,對駕駛、乘坐交通工具或以其他方式違反規定擅自離沈,導致疫情傳播後果的,將嚴格依法追究司乘人員、車輛所有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依法嚴懲拒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拒不如實説明行蹤軌跡、接觸人員、病情,拒不配合集中隔離觀察、治療,拒不接受核酸檢測等行為。

  四、依法嚴懲以暴力、威脅、辱罵等方式妨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五、依法嚴懲故意編造虛假疫情,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的行為。

  六、全市中風險區和重點管控區以外的購物消費、餐飲住宿、休閒娛樂、公共文化、旅遊景區、居民服務等場所以及公共交通設施,要嚴格履行掃碼、測溫、戴口罩、消殺、限流等防疫規定。

  《通告》中還指出,全市各界要嚴格履行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法律規定,服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的決定、命令。對違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義務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同時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並納入徵信體系管理。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