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檢察機關發出首份《督促監護令》 “喚醒”失職監護人
2021-07-16 11:52:10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黃非責編:李勝蘭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7月14日上午,鞍山臺安縣人民檢察院召開《督促監護令》現場宣告送達會,針對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監護人怠于履行監護職責的案件發出鞍山市檢察機關首份《督促監護令,通過司法干預督促監護人履職盡責,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臺安縣人民檢察院日前辦理一起未成年人尋釁滋事案件,經審查,當事人犯罪情節輕微,具有犯罪時未滿18周歲、自首、認罪認罰、初犯偶犯情節,依法對其做出不起訴決定,同時經調查發現,當事人的監護人平時疏于對其的教育和監管,相互間缺少溝通交流,導致當事人缺乏辨識能力、法治意識淡薄,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據此,辦案檢察官在會上首先向與會的監護人、偵查機關代表、村委會代表、律師代表説明當事人涉案情況,通過案件調查和社會調查,指出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監護缺位、溝通不暢、教育不嚴等問題,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監護人宣讀送達了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監護令》,以七項具體內容督促監護人從生活、學習等方面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偵查機關代表、村委會代表、律師代表依次發言,積極對當事人的監管教育建言獻策,監護人也表示今後將深刻反思問題,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對孩子嚴加管教、積極溝通,與檢察官一起幫助孩子回歸正途、健康成長。

  該份《督促監護令》是鞍山地區檢察機關制發的首份《督促監護令》,也是臺安檢察機關未檢工作落實《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具體體現,對化解社會矛盾,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率有著重要的作用。同時,司法干預可以督促監護人反思履行監護職責過程中對未成年人教育不到位等問題,重視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矯正,填補了對未成年人監護的盲區。

  臺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忠表示,臺安檢察機關將持續完善落實《督促監護令》機制,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引導監護人加強家庭教育,提升親子溝通能力,配合司法機關對涉案未成年人進行幫教,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共同築牢未成年人家庭保護“防線”,守護祖國的明天。

  《督促監護令》是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時候,督促、引導其父母對孩子履行監護人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保障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向監護人發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檢察工作文書。(文 常程 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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