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放大招”:20萬個崗位!不少於300家人才自主認定單位!
2023-03-07 16:34:30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黃非責編:盧佳靜

  “今年,瀋陽市提出引育高層次人才500人、吸引集聚16萬高校畢業生的目標,為高校畢業生提供20萬個工作崗位,組織開展特色招聘活動300場……”3月7日,在“振興新突破、我要當先鋒”主題系列新聞發佈會(第五場)上,中共瀋陽市委組織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瀋陽市商務局局長趙戈對瀋陽市人才工作資源方面取得的新突破進行介紹。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圖片1

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張琪

  政策體系取得新突破

  趙戈指出,人才政策是吸引、集聚、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目前,瀋陽市已經構建形成了“1+3”人才政策體系。

       瀋陽聚焦重點産業鏈制定産業人才專項支持政策,發揮人才政策對産業發展的促進作用;同時,制定支持遼寧材料實驗室、遼寧遼河實驗室、東北大學超大型深部工程災害物理模擬裝置加速建設和人才引育的專項政策,提升重大科技平臺對高端人才的集聚能力。

  引才育才取得新突破

  今年,瀋陽市提出了引育高層次人才500人、吸引集聚16萬高校畢業生的目標。

  依託遼寧材料實驗室、遼寧遼河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瀋陽市結合重點産業鏈骨幹企業需求,大力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圍繞重點産業發展方向舉辦創新創業大賽,促進項目和人才在沈落地;發揮“興沈英才”專列作用,推動京沈各類人才在科技成果轉化、産業項目建設、社會事業發展等領域開展深入合作交流;實施“帶土移植”引育工程,依託人才活動月、海交會等人才交流活動,將“帶土移植”與招商引資相結合,一體化引進項目、技術和團隊。

  瀋陽市吸引集聚16萬高校畢業生留沈來沈就業創業;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政策;為高校畢業生提供20萬個工作崗位,組織開展市委領導進校園、博士瀋陽行、“百場千企萬崗”招聘會等特色招聘活動300場;為高層次青年人才創新創業項目提供“人才投”“人才貸”服務;建設市級大學生創業園,全方位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

  體制機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趙戈表示,瀋陽持續加大人才認定放權力度,進一步向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頭部企業等用人主體賦予自主認定科技創新人才權限,在現有的220家自主認定單位基礎上,力爭數量達到300家以上,構建形成“單位認可、市場評價、政府支持”的人才認定模式,讓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同時,瀋陽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成果所有權和不低於10年的長期使用權;合理分配職務成果轉化收益,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收益比例超過70%;推廣瀋陽化工大學科技成果轉化試點經驗,探索推動駐沈高校、科研院所自主決定確權比例,職務科技成果發明人佔成果所有權比例可達90%,進一步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轉化率。

  人才生態建設取得新突破

  瀋陽市建設數字化人才信息服務平臺,推進人才政策“一網通辦”,實現“即申即享”“免申即享”,“政策找人”“服務找人”,做到人才政策“三直一快”落實落地,為人才提供便捷的服務;通過發放購房補貼、租房補貼以及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措施,多渠道解決人才居住需求,實現7.5萬套的人才住房保障能力。

  趙戈表示,瀋陽深入實施科教興市、人才強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瀋陽建設成為各類人才薈萃、發展空間廣闊、人才生態一流的人才集聚地、産才融合地、創業首選地。(文 張琪)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