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2958票,反對2票,棄權3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1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王晨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通過,會場頓時響起熱烈的掌聲。
這熱烈掌聲就是代表的心聲,也是億萬國人的心聲。這熱烈掌聲,表達了代表對憲法修正案的高度認同,也體現出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實現有機統一。
與會的2964名代表中,高達2958票贊成憲法修正案,佔比如此之高,這足以説明此次修憲是人心所向。“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人大代表來自於人民、根植於人民、代表著人民。2900多名人大代表背後,挺立著13億多國人,代表依法履行職權,正是民意的集中呈現。
高票通過憲法修正案,讓人看到民心所向、民意所歸、民力所聚。修正案之所以獲得人大代表“堅決贊成,完全擁戴”,正在於此次修憲反映了民意,與民心形成同頻共振。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憲法與時俱進,更能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更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在這一歷史背景中,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契合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黨心民心所向。
通過修憲,以國家根本法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規定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以及修改國家主席任職的規定等,可以更好地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從而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正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眾所週知,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後4次對1982年憲法即我國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修正,每一次修正都符合法定程式,都彰顯了民主精神,這次修憲同樣如此。
從中央政治局決定啟動憲法修改工作,到《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再到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每一步都遵循法定程式。隨後,憲法修正案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縱觀每一項程式,都讓人感受到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這也是修憲獲得國人衷心擁護的重要原因。
“憲法修正案高票通過,代表了人民的心聲,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事,讓我們對國家的未來充滿信心。”憲法修正案獲得高票通過後,有人大代表如此感言。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真誠的信仰。修憲已經完成,當前需要舉國上下全力捍衛憲法尊嚴。讓憲法釋放出應有的效力,我們將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道上越走越穩。(蘇果 國際在線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