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理論新視野】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

2018-03-19 16:12:28 來源:求是 編輯: 梁生文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就要接近尾聲,這次大會的重大貢獻之一是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這是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的重大壯舉。

  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是我國經濟建設屬性、新時代國家治理新理念的特性,以及現階段法治國家建設面臨的諸多問題所決定的。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是等價交換的商品經濟,需遵循一定規則,這種規則就是以法律制度為核心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也必然會出現不正當競爭現象、負的市場外部性,以及僅僅依賴市場機制無法解決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需要政府出面維護正常經濟秩序。只有建設法治國家,才能更好地規範公權力行使。限制公權力只是手段,目的是通過限制權力使之不侵犯公民權利,使公權力的運行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正面效果,實現有形之手與無形之手的協同並用。怎樣才能達到這個目的?必須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法治國家。

  國家治理理念是國家進行治理的行為準則和價值依據,體現了國家在不同時期的價值取向和政策偏好。新時代,針對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與時俱進,提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並寫入憲法,這是確定國家新時代的指導思想,加快推進法治國家建設的體現。新時代,國家的基本理念是服務,國家必須是法治國家,政府必須是法治政府;國家為了履行服務職能,要積極作為,不能懈怠,不能失責,更不能越權甚至以權謀私。要做到這一切,公權力必須通過憲法、法律予以規範。防止公權力私化、濫用,從根本上切斷公權力私化路徑,就必須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這個過程正是一種打破秩序並重新建構新秩序的努力,是一種理性文明政治秩序的建構過程。

  現階段我國法治國家建設面臨的諸多問題要求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步伐。當前,法治理念需要強化,法治意識需要加強,踐踏法治的情況仍然存在。在公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係上,公民權利才是第一的,公權力的行使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如果這些觀念沒有得到很好樹立,就會極大阻礙法治國家建設進程。當前,很多領域的法律制度建設還需不斷完善,立法、執法、監督的水準有待繼續提高,這都需要不斷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進程。

  在實踐中,推進法治國家建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維護憲法權威,逐步合法有序展開。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法治國家建設必須以維護憲法權威,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為前提。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工作,離不開黨的統一領導,很多困難與障礙,需要在黨的領導下循序漸進。當然,新時代,更要注意領導方式,不斷提高黨的依法執政水準;在實踐中,推進法治國家建設,要不斷完善國家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法治國家應體現出法律制度齊全、規範系統而無一遺漏,並且所有法律規範之間不存在衝突,均統一于憲法之下;在實踐中,推進法治國家建設要與國家治理創新緊密結合,不斷完善國家治理結構與治理體系建設。憲法修正案對國家監察委制度的確立與規範,就是國家重大治理體制上的創新,我們期待著它發揮應有的作用;在實踐中,推進法治國家建設,還需要不斷培養全民法律意識。大力推進法治國家建設,單靠公權力機關自身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全民支持。要注重宣傳、注重教育,培養公民法律意識,讓公眾信仰法律,增強公民對國家制度的認同感。國家制度認同意識是指一國公民對自己生活中的國家制度,包括經濟制度與政治制度的贊同、認可、接受意識。只有這樣,我國法治國家建設工作的推進才會有更適合的土壤,也必然會更卓有成效。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要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確保我國在社會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個有機統一”,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最顯著的優勢。

  (王勇 中央黨校黨章黨規研究中心副主任;憲法行政法室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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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國兩會 NPC&CPP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