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日電 5月3日是東京審判開庭80週年紀念日。關於東京審判的這5個重要問題,你需要知道。
這是一場怎樣的審判?
“對於戰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虜者在內)將處以法律之裁判。”——《波茨坦公告》
1946年5月3日,根據日本無條件投降安排和盟軍最高統帥頒布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審判)開庭。
審判持續兩年零6個多月,開庭818次,有419名證人出庭,提交4336件證據,英文庭審記錄長達48412頁,是“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國際審判”。
最終,28名被告中,東條英機等7人被判處絞刑,1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2人分別被判處20年和7年有期徒刑,1人因精神病中止審判,2人在審判期間死亡。
1946年5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日本戰爭罪犯進行審判。新華社發
法庭上有哪些鬥爭?
“鐵案如山,翻案是妄想!”——東京審判中國檢察官向哲濬之子、上海交通大學教授向隆萬
按照東京審判適用的英美法程式,對任何嫌疑人均先以無罪推定,必須由檢方提出充分證據,經法官認定後定罪量刑。當年,日軍在投降前後有組織銷毀大量罪證,給舉證工作製造了重重困難。
由11個同盟國代表組成的檢察官團隊四方奔走努力蒐集,最終以海量鐵證和嚴謹法理,拆穿日方被告所謂“無宣戰即無戰爭”“自衛戰爭”等種種抵賴詭辯,把日本一項項戰爭罪行牢牢釘上歷史恥辱柱。
審判有何重大意義?
“毋庸置疑,沒有什麼是比共謀侵略戰爭和實施侵略戰爭更為嚴重的罪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
東京審判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規定的實施,反映戰勝國與受害者集體意志,踐行《聯合國憲章》的宗旨與原則,捍衛了二戰勝利成果。
東京審判現場。新華社發
東京審判判決書對日本對外侵略擴張行徑作出系統的法理清算,形成對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不可動搖的法律定論。
東京審判與紐倫堡審判為人類伸張正義創造了一種法治和文明的模式,終結了歷史上戰勝國吞併或瓜分戰敗國領土的慣例,開創了由正式組織的國際法庭嚴格依照法律程式審判戰犯的先例。
為何説審判“未完結”?
“我將東京審判表述為‘未竟的審判’,‘未竟’就是還有沒做完的事情。”——日本明治大學客座研究員纐纈厚
東京審判開庭,正值冷戰鐵幕落下。審判一定程度上受到大國博弈的影響。代表同盟國對日本實施單獨佔領的美國,沒有把日本天皇以及皇族列入起訴名單,並以得到人體實驗資料為交換,對731部隊隊長石井四郎等人未予追究。
美國等西方國家為壓制日本國內左翼力量,還允許對甲級戰犯減刑,甚至取消禁止軍國主義分子擔任公職的禁令,讓戰犯得以“群體性回歸”,成為日本軍國主義至今未得到徹底清算的一個主要原因。
如何堅守東京審判的歷史正義?
“日本右翼勢力試圖質疑東京審判合法性,其本質是挑戰二戰成果和戰後秩序。”——俄羅斯二戰史學家協會執行理事會成員阿納托利·科什金
如今,日本“新型軍國主義”成勢為患,右翼勢力極力否定、極盡歪曲,甚至美化侵略罪行,篡改歷史教科書,向日本社會灌輸錯誤歷史觀,公然參拜供奉有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加速“再軍事化”,圖謀再次啟動戰爭機器。
2014年8月15日,高市早苗等日本政客集體參拜靖國神社。新華社記者 馬平 攝
日本學者纐纈厚發問:誰來完成那些“未竟的審判”?
“日本人應該去做‘沒做完的事’。日本必須通過持續接受審判,下定決心不再發動侵略戰爭,並不遺餘力地把這種決心和覺悟反映到國家政治中。”纐纈厚説。
國際社會也必須堅持對日本軍國主義的審判與清算。“日本正選擇性遺忘甚至否認歷史事實,這對地區和平與穩定構成挑戰與危害。”馬來西亞專家羅伊·羅傑斯説。
更多,請看新華社的這篇文章《如何繼續這場“未完結的正義審判”——東京審判開庭80週年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