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出臺的商品包裝新規12日起正式生效,以減少包裝廢棄後所致環境和健康風險。
歐盟希望到2030年將廢棄包裝的總量較2018年減少5%,到2040年減少15%。為實現這一目標,歐盟規定從2030年起,生産商和進口商須確保使用盡可能少的包裝,新鮮農産品的一次性塑膠包裝將被禁止。
在回收環節,所有包裝必須實現“經濟上可行”的可回收利用,一次性塑膠飲料瓶須含有一定比例的回收塑膠。為促進循環使用,可重復使用包裝將從2029年2月起加貼清晰標識,與一次性包裝明顯區分;針對塑膠瓶和易拉罐的押金返還制度也將在未來幾年內逐步推行。
新規還對包裝中“永久性化學物質”含量設限,並要求製造商必須提供信息以配合相關部門溯源調查。
“永久性化學物質”主要是指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廣泛應用於工業生産及消費産品,包括紡織品、消防泡沫、醫療器械、塗料、個人護理産品、建築材料等。研究人員認為,某些PFAS可能與多種健康問題相關,包括癌症風險增加、膽固醇水準升高及免疫系統受影響等。
據悉,近年來,受網購和“即買即走”消費模式推動,歐盟包裝垃圾總量大幅增加。歐盟統計局數據顯示,歐盟人均每年産生約180公斤包裝垃圾。上述包裝垃圾中,約35.3公斤是源自化石燃料的塑膠,2023年僅有42%被回收利用。有歐洲官員稱,包裝材料約佔歐洲塑膠消費總量的40%,加劇了歐洲經濟對石油供應的依賴。
歐盟官員表示,對不合規産品,成員國將優先採取警告而非處罰措施,給企業留出整改時間。今年晚些時候,歐盟委員會將就統一標簽展開磋商,進一步便利消費者參與垃圾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