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9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發動內亂案舉行結案庭審,特別檢察組再次請求法庭判處尹錫悅死刑。
特別檢察組指出,尹錫悅因2024年12月3日宣佈緊急戒嚴,被控涉嫌發動內亂罪,一審獲判無期徒刑,量刑過輕,應依法判處法定最高刑罰——死刑。
特別檢察組將此次緊急戒嚴定性為旨在長期壟斷權力的“親衛政變”,認為相關行為嚴重破壞韓國憲政秩序,性質惡劣,不應輕判。
檢方還對一審判決的部分認定提出異議,認為一審對內亂的準備時間和犯罪目的認定過於狹窄,未能充分追究被告人的責任。檢方主張,宣佈緊急戒嚴並非臨時起意,而是經過長期準備,目的在於控制國會、限制政治活動,並試圖將司法權等權力轉移至軍方,從而實現對國家權力的全面掌控。
除尹錫悅外,特別檢察組還請求判處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無期徒刑、前情報司令官盧相源有期徒刑30年、前警察廳廳長趙志浩有期徒刑20年、前首爾警察廳廳長金峰埴有期徒刑15年、前國會警衛隊隊長睦賢泰有期徒刑12年。
根據庭審安排,法院將分階段完成二審結案程式。尹錫悅方面預計于11月5日進行最後辯論併發表最後陳述,此後法院將公佈二審宣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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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3日,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別檢察組以涉嫌帶頭發動內亂為由,要求法庭判處尹錫悅死刑。而尹錫悅在結案庭審中依然堅稱戒嚴只是“警告性”“呼籲性”的措施,是依據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而行使的權力。
尹錫悅是繼全鬥煥、盧泰愚後,近30年來首名因內亂罪相關嫌疑坐上審判席的前總統。檢方表示,全鬥煥、盧泰愚曾因1979年12月軍事政變和1980年5月緊急戒嚴事件等被定罪量刑。儘管有這一歷史教訓,本案仍然發生。因此,對被告量刑時必須嚴肅考慮“再犯可能性”。
根據韓國法律,針對內亂頭目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檢方表示,雖然國際上將韓國視為“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但死刑仍可用於量刑和宣判。(總台記者 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