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醉酒駕駛電動車駛上快車道 濟南男子涉嫌危險駕駛被處罰
齊魯網濟南8月14日訊:很多人知道喝酒不能開車,那喝酒後能起電動車或者自行車嗎?答案是肯定的,不能!濟南天橋交警最近就查獲一起醉酒駕駛電動車違法行為。
8月12日夜間,濟南市天橋區交警大隊民警在北園高架歷山路下橋口設卡進行酒駕整治。21時30分左右,一輛電動車從北園大街由東向西的快車道上駛來,駕駛員在經過民警身邊時,一股濃烈的酒精味讓民警意識到電動車駕駛員飲酒了。
民警依法攔下電動車,經過檢測,駕駛員王某果然喝酒了。經過呼吸測試,王某呼吸測試值為323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面對數值,王某帶著疑問問民警,“沒有機動車駕駛證,騎電動車應該沒事?”面對王某的疑問,民警出示了相關法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王某涉嫌醉酒駕駛非機動車,處罰款50元。同時,王某駕駛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罰款20元。
在此,警方也提示大家,為了自身安全著想,飲酒後不光不能駕駛機動車,就是非機動車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記者 韓苗苗 通訊員 張志揚)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