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0月21日開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筆試9月25日起報名
齊魯網9月21日訊:關於做好2017年下半年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考試暨教師資格筆試工作的通知
魯教師函〔2017〕21號
各高等學校:
根據《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魯教師字〔2009〕1號,以下簡稱《細則》)有關規定,為做好2017年下半年我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考試暨教師資格筆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安排
(一)考試科目。
共3科,科目一為《高等教育學》,科目二為《高等教育心理學》,科目三為《綜合》。考試方式為機考,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免試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試地點。
在山東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青島職業技術學院、魯東大學、淄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濰坊學院設立考點,考生按所在學校要求選擇考點。
(三)考試時間。
2017年10月21日、22日,根據考點機房數量與考生數量系統自動編排考場,科目一、科目二考試時間為50分鐘,科目三考試時間為90分鐘。
(四)補考時間安排。
11月25、26日安排補考,具體考試時間、地點通過在線預約安排。仍有不合格科目的人員,12月底之前可在山東師範大學開設的自助考場在線預約補考。經補考仍有不合格科目的,須重新參加崗前培訓和所有科目考試。
二、考試報名
考試採取網絡報名方式。考生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考試有關要求和誠信承諾書。
(一)考試報名與資格審核。
1.考生提交報考申請。
完成崗前培訓網上學習任務的所有考生須在9月25日至10月9日期間登錄“山東省高校教師培訓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提交考試申請,其中申請免試科目一、科目二的人員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2.學校審核。
有關高校的管理員于9月26日至10月10日通過“系統”對本校申請人員信息進行審核。
3.網上繳費。
審核通過的人員于9月26日至10月11日網上繳費,學校集中繳費的需上傳繳費憑證和繳費人員名單。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本次考試,已經繳費但放棄考試的,費用不退。
4.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考人員于10月18日至21日登陸“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並按時參加考試。
(二)補考報名程式。
補考人員于10月23日至11月12日期間登錄“系統”進行報名並繳費,學校集中繳費的需上傳繳費憑證和繳費人員名單,于11月20日至25日登陸“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並按時參加考試。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本次考試報名,已經繳費但放棄考試的,費用不退。
(三)自助考試報名程式。
12月底之前開放一次自助考場在線預約功能,考生在線交費、預約考試時間、列印准考證後按時參加考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試收費
教師資格筆試科目即科目一、科目二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魯價費函〔2014〕84號)規定標準執行,每人每科次40元。由省高師培訓中心或高校代收,並按省財政廳《關於規範教師資格考試費徵收管理的補充通知》(魯財綜〔2014〕70號)要求及時上繳省級國庫。
四、考試成績公佈
考試結束後現場公佈考試成績。考試各科目均合格的,可登陸“系統”下載列印《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考試暨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
五、嚴肅考風考紀
各考點須選擇具備監控條件的標準化機房安排考試,全程錄影不留死角。要選派熟悉監考業務、責任心強、認真負責的人員擔任監考員,並做好考前培訓,明確程式和要求,嚴格履行監考職責。各高校要加強本校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教育,要從為人師表、恪守師德規範的高度與本校報考人員簽訂考試誠信責任書。考生考試過程中違規違紀的,成績無效,須重新參加培訓,並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規處理,視情節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考風考紀問題較多的考點和學校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對組織、監管不到位發生考風考紀等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考點取消考試承辦資格。
六、加強組織領導
高校教師崗前培訓、教師資考試是實施高校教師資格制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嚴格教師準入、規範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提高隊伍水準品質具有重要意義。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審核本校報考人員信息,加強參加考試教師誠信教育,維護良好的考風考紀。
承擔考務工作的高校,要成立由學校領導參加的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切實落實各項考務工作要求,加強考務培訓,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到人,保證考試安全、公正、公平、順利進行,維護教師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聯繫。聯繫人:孫永華,聯繫電話:0531—86180739、86180737。(記者 張洪波)
山東省教育廳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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