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交警發佈春節前後交通出行預警 城區將出現近3年最大出行流量
2023-01-10 10:41:36來源: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 郭富瑩責編: 趙銀平

  受疫情形勢變化和市民出行需求雙重疊加影響,疏堵保暢和事故預防壓力增加,為了保障道路交通環境平穩有序和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歷下區大隊通過綜合交通流量情況、天氣預報情況、歷史同期道路通行數據,使用交通大腦、高德智慧交通、智慧交通管控平臺等系統,對2023年春運、春節假期期間(1月7日至2月15日)歷下區道路通行態勢進行了分析預判。

  根據預測,春運、春節假期濟南歷下區城區的交通流量將達到近三年最高值,呈現“雙峰”態勢。預計節前將會出現兩次出城高峰,分別是1月14日(小年)和1月19日(臘月廿八),臘月廿八以後流量將逐漸下降,年三十將降至最低;從正月初二開始流量恢復上升,直至正月十五後恢復正常。具體到小時來看,每日8時許起車輛出行數量逐漸增加,9時至11時和16時至19時達到擁堵指數峰值。預計越臨近年根,晚高峰的擁堵時長也將延長,經十路、旅遊路等城市主幹道將會出現長距離擁堵現象,需特別關注的是在出城高峰時段,將出現擁堵情況。

  受疫情及商家景區活動影響,市民消費娛樂意願十分強烈,預計從大年初一開始,轄區千佛山、大明湖、趵突泉等景區和萬象城、恒隆、世茂等商圈將會迎來巨大客流量和車流量,預計假期的11時至13時和17時至19時將會出現擁堵峰值。另外,2013年千佛山新春祈福和趵突泉燈會也將對轄區交通流量帶來巨大挑戰。

  中心城區道路較易發生擁堵的路段為泉城路、黑虎泉西路、大明湖路、濼源大街、趵突泉南路、姚家東路、經十路(山大路至歷山路段)、經十東路(轉山西路至洪山路段)、經十一路等。

  針對2023年市民出行需求明顯提升,交通安全形勢嚴峻,歷下區交警大隊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提前對春運、春節期間交通管理工作進行安排,全力維持城市交通出行正常運轉。一是開展城區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大隊組織各基層交警中隊,在1月7日前對轄區內主次幹道和景區商圈周邊進行了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及時修復、完善交通安全標誌標線。車管部門對全區運輸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進行了交通安全警示培訓。二是採取全時網格巡防管控。大隊制定了全時網格流動巡防機制,將全區劃分為10個巡防網格,加強轄區巡邏防控,有警處警無警巡邏管控,接收群眾求助和報警。對經十路、旅遊路、泉城路等主要路段加密巡邏次數,巡邏過程中隨時查緝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升大流量路段交通警情處置速度,加大各類交通違法查處。三是全力做好交通疏導。為了應對流量高峰,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專門抽調了機關處室警力、大隊抽調了機關科室警力到一線支援,全警上崗執勤疏導。四是適時採取彈性交通管制措施。將根據流量變化情況,對五三橋路口、泉城路西門路口、榜棚街路口、青龍橋路口、經十轉山等重要交通節點,適時採取彈性交通管制措施。五是輕微交通事故全部採取快處快賠。大隊指揮中心停止休假,加大警情處置和事故快處快賠工作效率,符合快處的事故,在取證、撤場後按照快處程式辦理,減少輕微交通事故對城區交通影響。六是嚴查各類交通違法。針對節日期間交通事故情況,大隊堅持每天對酒醉駕、夜間大貨車等嚴重交通違法進行專門查緝。同時,為緩解停車難,春節假期期間,歷下區靜態辦將在景區、商圈周邊最大限度開闢臨時停車泊位,服務遊客市民。(文 侯艷艷)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