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指導意見 全面規範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制定修訂工作
2026-06-25 10:59:55來源: 大眾日報編輯: 李煒責編: 李煒

  近日,山東省委社會工作部會同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制定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面規範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制定修訂工作。

  《指導意見》明確,制定修訂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必須堅持黨的領導、民主法治、價值引領、因地制宜、問題導向五個原則,鼓勵推行“1+N”模式,以村(社區)為單位,制定1個通用“大公約”,同時針對村(居)民反映較多、意見較集中的某一特定問題,或聚焦村(居)民小組、自然村、小區、樓棟、單元、網格、市場、商圈等特定區域,制定N個特色化“小公約”“微公約”。《指導意見》對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的監督落實作出規定,將履約情況納入積分獎勵或其他評先評優等獎勵機制。

  《指導意見》要求,到今年11月底,全省村(社區)普遍制定或修訂形成導向明、內容新、形式活、能管用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持續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大眾日報記者 劉宸)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台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