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調整廉租房租金配租家庭的租金補貼標準

2017-01-26 08:58:20|來源:新華網|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從今年1月1日起,本市的租金補貼標準已調整:①按照基本租金補貼標準實施補貼的家庭,每月每平米租金補貼為黃浦、浦東等8區125元,閔行、寶山等5區95元,崇明等3區65元,按照70%或40%補貼的標準相應調整;②1人/2人家庭補貼上浮20%;③租金配租家庭最低保障面積調為15平米。

  關於調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賃補貼標準的意見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工作,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07]45號),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租金補貼標準,現提出意見如下: 1 按照基本租金補貼標準實施補貼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積租金補貼:黃浦、靜安、徐匯、長寧、普陀、虹口、楊浦區和浦東新區8個區為125元;閔行、寶山、嘉定、松江、青浦5個區為95元;金山、奉賢、崇明3個區為65元。

  按照基本租金補貼標準70%實施補貼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積租金補貼:黃浦、靜安、徐匯、長寧、普陀、虹口、楊浦區和浦東新區8個區為90元;閔行、寶山、嘉定、松江、青浦5個區為70元;金山、奉賢、崇明3個區為50元。

  按照基本租金補貼標準40%實施補貼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積租金補貼:黃浦、靜安、徐匯、長寧、普陀、虹口、楊浦區和浦東新區8個區為50元;閔行、寶山、嘉定、松江、青浦5個區為40元;金山、奉賢、崇明3個區為30元。

  2 1人、2人家庭的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積租金補貼,在前述基礎上上浮20%。

  3 租金配租家庭的家庭最低保障面積調整為居住面積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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