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2月9日電(記者黃安琪)剛生完孩子,與新生兒相關的推銷電話就蜂擁而至,這讓不少人不勝其擾,而這些騷擾電話背後卻隱藏著利益鏈條。2月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販賣新生兒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對參與竊取、出售、收買的韓某、張某、范某等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兩年三個月不等,罰金2000元至5000元不等。
據悉,現年41歲的韓某原是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員,現年50歲的張某原是上海市黃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員,兩人平時是上下級關係。
據韓某交代,2014年初,張某向韓某詢問是否能獲取新生兒數據,張某稱有朋友經營嬰幼兒保健品企業,需新生嬰兒信息用於行銷。張某許諾韓某,事後將給予好處費。
2014年初至2016年7月期間,韓某在利益驅動下,利用其工作便利,進入他人賬戶竊取上海市疾控中心每月更新的全市新生嬰兒信息,每半個月向張某的個人郵箱發送約5000條信息。張某獲取信息後,就轉賣給專做嬰幼兒保健品生意的范某。直至案發,韓某、張某、范某非法獲取新生嬰兒信息共計20余萬條。
此後,這些信息被多次倒賣,范某將這些新生嬰兒信息又出售給同行李某。李某繼而將信息提供給了黃某、王某,並從中獲利。
王某將新生嬰兒信息存儲在公司電腦內,後被吳某竊取7萬餘條。此後,吳某還通過微信、QQ等方式向從事“學前”教育工作的龔某購買新生嬰兒信息8000余條。
2016年7月12日,韓某、張某等8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2016年12月2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浦東新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韓某、張某、范某等8人違反國家規定,分別竊取、出售、收買等方式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