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業養老金四年增52% 待遇標準逐年提高

2017-03-23 15:37:52|來源:文匯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基。在昨天召開的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趙祝平介紹,2012年以來,上海已逐步形成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為主的制度框架,基本實現城鄉一體化,各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逐年提高。

  今年4月1日起,本市將停止執行“鎮保”制度,將“鎮保”納入基本社會保險制度體系;統一城鄉戶籍職工參加失業保險辦法,繳費和待遇享受辦法實現一致。事實上,近幾年以來,本市社會保險制度體系完善的步伐從未停止。趙祝平説,按照國家“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相關要求部署,本市先後在2013年和2016年降低“職保”社保費率各2.5個百分點,持續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個人繳費比例,增強了獲得感。

  同時,上海的社會保障待遇一直在穩步提高,建立了制度化調整機制。每年1月、4月和7月,分別調整各類人員養老金、最低工資、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等與收入有關的待遇,以及部分群體民生保障待遇。各類保障待遇水準不斷提高:企業養老金、“鎮保”養老金、城鄉居保(原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分別從2012年末的2341元、982元、370元增加到2016年末的3558元、1549元、750元,增幅分別達到52%、58%和103%;最低工資從2012年的1450元增加到2016年的2190元,增幅達51%;失業保險金最高支付標準從2012年的860元增加到2016年的1520元,增幅達77%。

  當被問到如何解決市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多策並施著力減輕參保群眾就醫負擔,包括:穩步提高職工醫保報銷待遇;進一步提高居民醫保報銷待遇;穩步推進醫藥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實施帶量採購;取消藥品加成,理順診療項目價格;結闔家庭醫生制度,對與家庭醫生簽約的參保人員,從延長處方週期和增加藥物品種等方面入手,建立醫保“慢性病長處方”“延伸處方”;試行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會同衛生部門共同做好聯合投訴電話接聽受理工作,將監管對象由醫療機構延伸至醫療服務行為,加大醫保監管力度,維護參保人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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