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上海從4月1日起,通過減稅、降低社保費率等6方面措施降低企業成本,年減稅費預計將超過400億元。這是繼去年綜合減負500億元後,上海再次推出的新措施。
上海企業的行政收費佔比為12.2%,在全國處於末位。上海市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介紹,稅費涉及國項國標、地項地標、國項地標等,上海在有限的地項或地標空間內,努力落實降低企業成本的任務要求,堅持多措並舉,實施政策組合拳,通過制度創新,降低企業成本,並形成政策疊加效應。
本次降費領域包括:全面實施國家各項減稅政策,減免或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徵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適當降低社保繳費比例,降低企業能源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上海將調整小微企業殘保金免征範圍,由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擴大至工商註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企業,可在剩餘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保金;對部分大型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和大型國企,按不同人數規模賦予不同系數,差別化徵收殘保金;同時,在地方權限內,按程式將本市殘保金1.6%的徵繳比例,下調至國家規定1.5%的最低徵繳標準。
上海進一步下調社保繳費比例: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按照國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階段性下調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個百分點。制度性降低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根據本市實際,下調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個百分點。
根據國家關於取消或停徵35項中央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要求,上海清理由本市現行執收、納入地方管理的14項涉企收費項目,包括:停徵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藥品檢驗費、計量收費等10項收費項目;取消環境監測服務費等4項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