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10天發7文 將影響哪些人的錢袋子

2017-04-18 12:23:20|來源:新華社|編輯:蔡簡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銀監會10天發7文,這5類人的“錢袋子”要受影響了!

  清明節後的十多天裏,銀監會下發了7個文件,有服務實體經濟的,有監管處罰機制改革的,有防控風險的,有防“三套利”的,有彌補監管短板的……在此期間,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也走馬燈似地回答記者提問,爭先恐後地介紹改革制度及措施舉措。

  銀監會最近的“畫風突變”,與中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有關。從銀監會“換帥”到各項政策密集出臺,也就短短1個多月,但從下發的各類文件可以看出,治理當下銀行業“頑疾”的思考已不是一天兩天了。

  監管部門文件零七碎八地發了這麼多,到底會如何影響你我的“錢袋子”?

  投資者:理財資金去向不再“霧裏看花”

  不少人購買理財産品,從不看資金投向哪,僅盯著收益率有多高。也有投資者坦言,“即便我關心資金去向,但錢到底去了哪誰又能説清楚?”

  這話確實不假,當下不少金融産品結構複雜、鏈條過長、參與方眾多,底層資産往往看不出“廬山真面目”。你以為自己買的是理財産品,殊不知資金已投入了基金公司的産品,最後錢又通過某個資管計劃流向某個信託……

  本來,投資應該遵守”賣者盡職披露、買者風險自負”原則,但很遺憾,打一開始賣者就沒有將信息如實披露,簽訂的銷售合同語焉不詳,而代銷人員更是凈撿好聽的説。

  為此,銀監會最近發了多個文件,把整治的矛頭和重點指向了同業業務和理財業務。其中,在銀監會公佈的“彌補銀行業監管制度工作項目”中,擬推出《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監管要求商業銀行提高同業、理財、信託等産品和服務透明度,強化穿透管理,縮短融資鏈條。對投資者而言,可以更清晰地把控理財或信託産品風險,不會盲從代銷人員推薦。畢竟,自己的錢還要自己掌握風險。

  購房者:個人住房貸款因城施策

  3月份多地房地産調控政策密集“加碼”,房地産調控成效正在顯現。央行統計數據顯示,一季度,個人住房貸款餘額19.1萬億元,增速環比回落1.1個百分點。

  因為違約率較低,且有房屋作抵押,個人房貸業務歷來受到金融機構偏愛。但隨著熱點城市房價飆升,眼看風險不斷積聚,銀行心裏也開始打鼓。銀行不是當鋪,手握一堆房産也不便處置,收緊房貸也是必然。

  目前,北上廣深均進入“認房又認貸”時代。另據不完全統計,3月全國約30個城市發佈了房貸調控新政。因此,對想貸款的購房者而言,熱點城市的房貸政策一時間恐難放鬆。

  不過,三四線城市房地産去庫存的壓力仍存,銷量依然保持高位,所以“一刀切”的房貸政策肯定是不科學的。由此,監管部門一再強調,分類調控、因地因城施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因此對於在三四線城市購房者來説,住房貸款並未受到太大影響。

  在校學生:校園網貸清理後傳統機構逐漸回歸

【聚焦上海】銀監會10天發7文 將影響哪些人的錢袋子

  一度因為壞賬率高、學生無力還款而使銀行撤出的校園市場,正逐漸被互聯網金融所佔領,並以校園網貸、“現金貸”等主打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産品最為流行。

  但互聯網金融公司在校園裏“跑馬圈地”的過程中,高利貸陷阱、裸照抵押、暴力催收等亂象也應運而生。銀監會在近期發佈的文件中,點名要清理校園網貸和“現金貸”業務。

  其實,清理違規業務容易,但解決在校學生合理的金融需求卻不容易。為不把學生們的借貸需求引到“地下”,需要商業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重新回到校園,利用互聯網金融方式創新更貼合這一群體的信貸業務。

  從更長遠來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迫在眉睫。發展在校大學生的信用貸款需要有據可循,因此個人徵信體系需要對大學生這樣的信用“小白”加強信息建設,為金融機構提供更為有效的放貸依據。

  企業主、個體戶:整治不當收費降低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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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處於弱勢地位,小企業主和個體戶面對銀行往往缺乏議價能力,有時根本就享受不到“貨真價實”的服務,變相推高企業融資成本。有的企業被迫支付了財務顧問費卻沒有獲得服務,有的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被轉為承兌匯票,有的個體戶被強制搭售理財、基金、貴金屬等金融産品……

  在利差不斷收窄的背景下,銀行中間業務收入成為支撐收入增長的重要來源之一,但銀行發展中間業務應“取財有道”。雖然監管部門多次發文治理亂收費,但是一些銀行通過變換收費項目,給一些服務換上“馬甲”又開始收費,這就要求監管部門不斷地堵漏洞。

  此次監管部門明確提出要整治不當收費,將檢查銀行是否存在無實質性服務、超出價格目錄範圍收費,或者是否存在以貸轉存、存貸掛鉤、以貸收費、浮利分費、借貸搭售收費、一浮到頂、轉嫁成本等不合理貸款條件。如果整治效果明顯,小微企業和個體戶的融資成本或有所下降。

  金融從業者:再難套利、調整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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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下,層層嵌套包裝出來的金融産品讓人眼花繚亂。銀行“錢生錢”的路子不再僅限于投往實體經濟,而是更多在機構中空轉。資金“脫實向虛”餓瘦了實體經濟,卻餵肥了部分金融機構,當然還有一些輕鬆獲利的金融從業者們。

  金融産品越來越複雜的同時,金融交叉性風險也在加大。對此,監管出重拳治理“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堵住一些有牌照依賴、慣於資金空轉的中小金融機構,使其難再坐享其成。

  與此同時,監管將在不當激勵方面展開專項治理,加大對金融從業人員考評指標和考核機制的檢查,看是否存在重業績輕風險、指標過高過重不切實際,薪酬支付上是否有延期支付,風險責任是否與薪酬掛鉤等。

  看來,自銀行不能“躺著掙錢”後,銀行的“金領”當得也不那麼容易了,風險責任正逐漸成為衡量薪酬更加重要的尺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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