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你們幫我們調解,我們姐弟間估計會鬧得不可開交,真是太感謝你們了!”當市民嚴女士拿到公證員送來的法院調解書後,感動之情溢於言表。這是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與上海市閘北公證處於今年4月成立全市首家“訴訟與公證協同服務中心”後,成功調解的首起家事遺産繼承糾紛案件。
在這起案件中,父親去世後,姐弟四人無法就遺産分割協商一致,打起了官司。弟弟認為自己持有父親的“遺囑”,應據此多分遺産,但因該“遺囑”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一審法院對其效力不予認可,按法定繼承進行了判決。弟弟不服並上訴到二中院,要求多分遺産。
上訴後,訴前調解的兩位公證調解員憑藉多年遺産公證的專業經驗,從情理法的不同角度,做起了雙方當事人的工作,一方面對上訴人釋明“遺囑”不符合法定要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另一方面以親情為突破口對姐弟四人進行勸解。調解中,回憶起過往全家其樂融融的畫面,三個姐姐數度哽咽,終於表示願意在一審判決的金額上作出讓步,讓出自己的部分份額給弟弟。至此,困擾姐弟四人近兩年的家庭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四姐弟得以重歸於好,再敘親情。
“相對於對簿公堂,採取公證與訴訟相結合的柔性糾紛化解方式,可以避免當事人之間嚴重的對立情緒,理性去化解矛盾,同時縮短訴訟流程和省去訴訟的一些形式要求;此外,公證員在家事遺産繼承等相關事務方面經驗豐富,善於結合自己專業知識和經驗,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促成矛盾糾紛的化解。”上海市第二中院院長顧偉強認為。
據顧偉強介紹,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為最高法院確定的全國12家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試點單位之一,近年來積極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訴訟與公證協同服務中心”只是舉措之一,除此之外,還通過引進退休法官開展審前專職調解、建立勞動爭議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規範化推動律師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等機制探索,給予糾紛當事人更多的選擇,引導他們以一種非對立的、協商的、靈活的自治方式來解決矛盾,更好發揮司法減負功效和便民功能。
據統計,去年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共開展勸解工作6152件,勸解工作開展率達98.95%,共有2457件民商事案件以調解、和解撤訴結案,調撤率為21.62%。“今後,我們將進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設集多種訴訟功能為一體的網絡便民平臺,構建高效便捷、靈活開放的調解網絡,引導人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減輕當事人訟累,力促各類糾紛通過多種途徑高效解決,為人民群眾帶來‘看得見的正義’和‘感受得到的高效’。”顧偉強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