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法》施行 滬巧借東風復興海上中醫

2017-07-03 08:13:37|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中醫藥法》本月施行,中醫藥事業發展迎來新時代

  上海如何巧借東風復興海上中醫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7月1日起施行,對於繼承和弘揚中醫藥,促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醫藥法》有哪些制度創新?在醫改進程中,中醫藥如何發揮更大作用?上海如何結合城市實際,讓法規落地生根?

  培本固元,彰顯中醫特色

  談起《中醫藥法》,上海中醫藥大學終身教授施杞説,“這部法從醞釀到實施歷時20多年。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作為中華文化的瑰寶,中醫藥要發揮更大作用,需要一部法律來凝聚共識,推動發展”。

  上海是中醫藥發展的重鎮。從百餘年前的海上名醫薈萃,到新中國成立初期的醫教研結合,再到近年來對傳統師承教育的重建與探索,上海中醫藥事業在不同時期都走在全國前列。同時,上海中醫藥事業發展也面臨一些不足與瓶頸。比如,近年來上海擴容醫療服務能力、完善資源佈局的規劃中,中醫藥的地位並未凸顯;服務能力特別是基層和遠郊的發展規模和水準還不能滿足市民需求;中醫藥創新還面臨不少困難。

  “《中醫藥法》明確了政府的責任。”上海市中醫藥發展辦公室主任張懷瓊説,原則上每個區縣都要設置一個中醫類醫院,關並調整需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且對床位數、執業醫師人數都進行了明確”。在人才培養方面,提出院校教育與師承並舉;激勵創新方面,提出建立適應中醫藥發展規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學技術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機制,而非簡單套用西醫的科研評價等制度體制。對於中藥資源的保護與中藥品質的安全,也給予高度重視。《中醫藥法》明確,開展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殖,建立道地中藥材評價體系,加強對中藥材生産流通全過程的監管,保護中藥飲片傳統炮製技術和工藝。

  上海市名中醫唐漢鈞説,《中醫藥法》彰顯了中醫藥特色,培本固元,鼓勵創新,確保“穿中醫的鞋,走中醫的路”。

  施杞説:“上海的中醫藥事業發展由此進入新時代。”

  備案管理,扶持監督並舉

  針對當前中醫藥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中醫藥法》出臺了多項創新措施。

  如針對開辦中醫診所門檻過高,考慮到中醫診所主要是醫師坐堂望聞問切,服務簡便,不像西醫醫療機構需要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將中醫診所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又如,對於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有至少兩名中醫醫師推薦,經主管部門組織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後,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堪稱重大突破。

  中醫醫療服務項目過少、價格過低是中醫界一直以來不斷呼籲解決的一個問題。例如中醫針刀治療,一個大部位普遍是38元,這個標準在實踐中連成本都收不回。中醫、西醫定價標準差異過大,像針刀治療頸椎病,每個療程收費約600元,而西醫一個頸部松解手術收費約2000元。這種政策差異直接導致不少醫院“棄中留西”或“改中為西”。對此《中醫藥法》要求政府主管部門合理確定收費項目和標準,體現中醫醫療服務成本和專業技術價值。

  專家同時指出,《中醫藥法》一方面出臺了許多扶持中醫藥發展的政策,另一方面也強調了管理部門和行業的監督職責。監督包括兩方面,一是政府不作為,二是行業內外違法違規,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推行開辦中醫診所備案管理不等於放任不管,強調診所不得超出備案範圍開展醫療活動。又如,有的中醫醫療機構為獲取更多經濟利益,在醫療活動中過度使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不僅增加了患者醫療成本,也使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得不到發揮。對此,《中醫藥法》特別規定“兩個為主”,即醫療機構人員配備要以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服務提供也要以中醫藥服務為主。即使採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也應當有利於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如電子艾灸等。

  多位名中醫表示,法規落地還需結合市情制定實施細則。如對確有專長的人才放寬執業資格認定,適用於國內一些缺醫少藥的地區,而醫療資源較豐富的上海應嚴格認定其指導老師的資質,對有關人員進行實用技能考試並限定其執業範圍。本市中醫藥管理部門明確,上海一線中醫藥服務的主體仍將是院校畢業生。

  注重基層,提高服務能力

  據了解,上海正依據《中醫藥法》,抓緊修訂本市發展中醫藥條例。

  市中醫藥發展辦公室統計數據顯示:目前申城共有中醫類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27所,其中公立醫院22所、民營醫院5所,其他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300余家。16個區實現了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截至去年底,全市中醫類醫院床位共有9412張,千人口床位數0.39張。為貫徹落實《中醫藥法》,上海適時推出《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實施方案,綱要明確:至2020年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達0.5張,每千人口衛生機構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達0.4人;至2030年,申城建立完善的中醫藥治理體系。同時根據疾病譜變化、人口結構變動,優化中醫醫療服務資源配置,鼓勵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鼓勵名老中醫開展中醫診所、推進中醫坐堂醫診所設置、鼓勵中醫醫師多點執業,豐富中醫服務市場。

  借《中醫藥法》“東風”,中醫藥服務在醫改、尤其是建立完善分級診療制度中,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據悉,上海針對中醫急診、兒科、推拿、皮膚、五官科等薄弱領域,啟動實施專項建設,遴選了30項臨床療效確切、技術操作規範的中醫特色診療技術、30項針灸特色診療技術。至2020年,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都將完成中醫綜合服務區建設,提供中藥飲片、針灸、艾灸、刮痧、拔罐、推拿、敷熨熏浴、骨傷等中醫藥技術方法,開設中醫專病門診,提高基層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

  中醫藥的獨特優勢不僅體現在醫療服務中,也同樣體現在公共衛生方面,特別是我國防治非典的實踐證明,積極利用中醫藥資源,實行中西醫結合,在傳染性疾病防治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專家建議,將一些成本低、評價高、處方接近的中醫藥適宜技術如冬病夏治敷貼等,納入公共衛生基本服務包,進一步彰顯中醫藥“治未病”的功效,為“健康中國”“健康上海”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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