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市場亂象 保監會限期清查財險問題産品

2017-07-05 09:27:48|來源:上海證券報|編輯:陸琲嘉 |責編:劉徵宇

  保監會整治風暴“風繼續吹”,繼針對保險資金運用風險開展專項整治後,又瞄準財險備案産品。

  昨日,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財産保險公司備案産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以規範産險公司産品開發管理行為,提升保險産品供給品質。

  《通知》明確了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主要包括:産品開發是否符合《保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是否存在違反保險原理、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情況;是否存在創新不規範、炒作概念和製造噱頭、設計偏離保險本源、保障功能弱化等問題;語言是否通俗易懂、明確清楚,保險條款要素是否齊全,表述是否嚴謹準確,是否存在保險責任規定過於寬泛的情況,是否存在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相衝突的情況;是否定期清理保險産品,對不再銷售的保險産品是否及時登出;是否存在違反《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的情況等11條整治要點。

  此次專項整治自7月啟動,將分自查、整改清理和監管檢查3個階段進行。記者了解到,7月為自查階段,由各財産保險公司對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整治重點內容,對在用的備案産品進行全面自查。在用的産品包括包括農險、企財險、家財險、工程險、責任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船舶保險、貨運險、特殊風險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短期健康保險以及其他保險備案産品。

  整改清理階段從8月1日至8月31日,各公司應當對問題産品進行整改,對“僵屍”産品進行清理,並完善産品管理制度流程。

  從9月15日至10月31日,將進入監管檢查階段,屆時,保監會將結合各公司自查、整改、清理情況,重點選取工作部署不到位、自查發現問題比例低、整改清理進展緩慢,以及社會反響強烈、引發媒體炒作的問題産品較多的公司作為檢查對象,開展備案産品非現場檢查。

  保監會相關人士表示,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産品,將嚴格依法責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