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權”將獲立法保障 推廣在望

2017-07-27 13:12:28|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陸琲嘉 |責編:劉徵宇

  26日,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業內人士表示,“租售同權”或“租購同權”概念的正式提出,進一步凸顯租賃在住房供應體系中的重要性,立法完成後“租售同權”或進一步推廣。

  中國房地産業協會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康俊亮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租購並舉是房地産長效調控的政策之一,這一政策預期肯定有利於提高租房者權益,穩定租賃關係,增加租賃房源,有利於房價的穩定。

  清華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劉洪玉也認為,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增加房屋租賃市場的有效供給,能夠讓城鎮居民家庭更自由地進行租買選擇,更好地滿足城鎮居民,特別是“新市民”的住房需求。

  住建部等九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鼓勵民營的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廣州、深圳、南京等12個城市成為首批試點。

  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從目前來看,我國城市租售比懸殊,因此對於房源擁有方來説,租賃收益不高,選擇長期出租的比例不高,而且相比售價的大幅度波動,房租體現的是房屋的居住價值,相比購房可以選擇信貸等杠桿,租房者很難承受房租的上漲。所以在市場交易中,房主或者持有轉租權的仲介在定價和交易合同簽署上屬於強勢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康俊亮指出,從提出到落地成為普惠百姓的重要政策,需要靠部門合力,單靠房屋主管部門無法解決附加於住房的戶籍、學位、社會保障等差異帶來的不同權問題。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為了避免給公共資源供需造成更大壓力,應多方面進行改革。例如規定租期年限,以及提供租房繳稅憑據,以防假合同爭取入學名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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