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新版規定和“33條”政策效應正在“溢出” 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突破六百家
上海繼續保持“總部經濟”的增速穩定。今年2月—7月間,全市新增跨國公司地區總部25家,同比增加16%,有8家被認定為亞太區或大中華區總部,如丹麥的工業漆供應商海虹老人、美國的礦業技術公司美鑫、德國的化學品分銷公司布倫泰格等知名跨國公司都將亞太區總部放在上海,同比增加12.5%;新增投資性公司9家,研發中心5家。截至7月底,外商在上海累計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已突破600家,達605家(其中亞太區總部64家),投資性公司339家、研發中心416家。上海是中國內地吸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最多的城市。
在滬95%以上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具有兩種以上的功能,82%的地區總部具有投資決策功能、61%的地區總部具有資金管理功能、54%的地區總部具有研發功能、35%的地區總部具有採購銷售功能。僅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總數1%的地區總部,貢獻了全部外商投資企業9%的營業收入和15%的利潤總額,輻射帶動效應明顯。以總部經濟為主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目前已成為上海利用外資最重要的領域。2017年1月,上海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修訂發佈了《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一方面豐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內涵,將總部型機構納入政策適用範圍,另一方面,在原有的資助與獎勵、資金管理、人員流動、通關便利政策上做加法,吸收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和科創中心政策成果,新增了部分資金管理、出入境便利、人才引進政策,並首次提出“區政府支持”條款,鼓勵各區因地制宜營造不斷完善適合總部經濟發展的營商環境。今年4月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簡稱“33條”)對外發佈。經過短短幾個月,新版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規定和“33條”的政策效應正在“溢出”:浦東新區日前下發《“十三五”期間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財政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在原先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企業總部、區域性總部基礎上,新增了營運總部、高成長性總部、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的認定。高成長性總部,雖處於萌芽狀態,但具有獨一無二的專利和良好的商業模式,原來總是被政策忽視。《扶持辦法》將其納入,不僅有利於這些高成長企業更穩定地兌現潛力,還能夠形成總部經濟發展的梯度結構;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或許不能直接在經濟貢獻上體現價值,但具有非凡的行業影響力、凝聚力和號召力,對豐富總部生態鏈具有重大意義。靜安區最近也頒布《關於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實施辦法》,扶持對象由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擴展到跨國公司總部型機構、外資研發中心及其聘用的員工;為更好鼓勵原有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升級總部,增加了“存量企業升級總部”的特殊扶持政策;除市級政策外,還增加了裝修資助、人才公寓、國際發明專利資助等區級配套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