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向“廠中廠”開出頂格罰單

2018-01-03 10:04:46|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有市民舉報:龍吳路上一洗滌廠引無資質洗衣作坊進廠區,繞開環評 閔行向“廠中廠”開出頂格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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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滌廠的機器幾乎24小時運轉。 均 車佳楠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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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通過明渠流到地下管網。

  上海市閔行區龍吳路上,有一家大型洗滌廠。2017年來,該廠先後3次受到環保部門行政處罰。近日,又有市民向“12345”市民服務熱線舉報,該廠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引無資質小型洗衣作坊進入廠區,以此繞開環評等環保監管措施,達到“未批先建”的目的,擴大生産規模。記者近日前往閔行實地調查。

  6個洗滌車間同時運轉

  2017年12月13日17時,記者來到洗滌廠所在的龍吳路5055號。該廠位於吳涇鎮東北部,東門和南門出入口都沒有標識。廠區東側是一條東西向物流運輸通道,從酒店收回“布草”(酒店裏跟布有關的東西)的9輛麵包車進進出出,把50米長、不足2米寬的通道擠得滿滿噹噹。

  記者沿著麵包車蹤跡往運輸通道深處走,發現通道兩旁是洗滌廠的車間,共5個,每個約200平方米—400平方米。每個車間都有5台以上機器,10多名工作人員正忙得不可開交。在運輸通道盡頭,記者看到這家公司的招牌“上海錦隴被服租賃布草洗滌有限公司”(以下稱“錦隴公司”)。招牌後方還有一個巨大的車間。與運輸通道兩側的車間不同,這個大車間面積至少1000多平方米,分上下兩層,數根蒸汽管道向車間南北兩側延伸,與小車間連接。在大車間,現場工作人員掀開地下管網窨井蓋,只見管道內流淌著灰白色廢水。工作人員稱,廢水會統一流向廠區中心的污水處理池。

  記者粗略統計,5個小車間約有26台洗衣機、15台烘乾機、7台燙平機,每個車間的員工在5到10人,看起來相對獨立。這5個車間是否都屬於錦隴公司?北側“第一車間”一名負責人確認該車間屬於錦隴公司,但南側一個車間員工卻稱自己的老闆姓袁,與錦隴公司沒有什麼關係。這些小車間是否就是舉報中所説的“小作坊”,現場無法甄別。

  新增車間未進行環評

  2017年12月19日20時,記者跟隨閔行區環境監察支隊,對錦隴公司展開突擊檢查。

  入夜後的錦隴公司停滿了箱式貨車,大車間兩層樓燈火通明。據閔行環境監察支隊介紹,大車間二樓是廠方私自擴建的。2017年4月,該廠曾因私自搭建二層、擴大生産規模被罰6.5萬元,被責令停止二層車間的使用。不過從現場看,二層車間仍在使用。錦隴公司不止一次私自擴大生産規模。在閔行區環保局公佈的“環保受處罰企業名單”上,錦隴公司因“建設項目的地點發生重大變化”和“環保設施因故障暫停使用且未停止生産經營活動”受過3次行政處罰。

  當晚,執法人員目測,整個廠區規模比去年10月突擊檢查時又擴大了,車間至少增加了2個。這些新增車間顯然沒有進行環評,環保設施也未進行相應升級。

  新增車間是否就是出租場地引入的小作坊?錦隴公司負責人盧某辯稱,新增車間的投資和運營都屬錦隴,之前提到的袁老闆是股東。監察人員隨後開具約見調查通知書,進行後續核查取證。

  錦隴公司被罰100萬元

  錦隴公司于2002年12月3日開業,註冊資本500萬元。2003年,該公司與臨近的上海吳涇時裝廠簽訂協議,出資改造污水處理裝置,供兩家廠共用,並通過環評驗收。由於當時的環評法規較寬鬆,相關環保投入和設備驗收都沒有進行細緻地統計和記錄。

  2016年11月28日開始,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上海開展環境保護督察,閔行區共查處37家地下洗衣作坊。2017年春節前後,不少洗衣廠搬離閔行。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部分地下洗衣作坊業務轉移,挂靠在具備環評資質和設備的錦隴公司名下,由此産生“廠中廠”現象。

  事實上,吳涇鎮相關規劃明確,對排污企業“只減不增”,也就是説,排污企業只能逐步減産關停,不允許擴大生産規模。排污企業通過任何方式擴大生産規模都必須經過環境評估,環保處理設施設備也應經環保部門驗收後,才能投入生産使用。錦隴公司接納小作坊進駐,已屬違法。閔行區環保局核查確認,錦隴公司2003年通過環評驗收時核準100噸/天的廢水排放量,目前已增至500噸/天,250平方米的廠房面積也擴展到4000平方米。依據2017年10月1日新實施的《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條例》,閔行區環保局開具第一張頂格處罰罰單:對錦隴公司擬處罰款100萬元,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錦隴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起開始拆除超出環評驗收部分的設備,春節後主體車間私自搭建的隔層也將拆除。

  閔行區環保局表示將持續跟蹤督查,如果該企業拒不改正,將採取進一步措施。如果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環保部門可再次處以100萬元到200萬元罰款,並在處罰條款上設置“雙罰制”,除對企業的處罰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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