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個方面19條工作舉措 優化營商環境上海法院持續發力
上海法院介紹在服務保障營商環境上的舉措。
不論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還是貫徹新發展理念,不論是落實全面開放戰略還是建設全球卓越城市,良好的營商環境至關重要。作為司法機關,法院系統也不例外地提出了提高司法服務保障營商環境的使命和任務。做了什麼?還要做什麼?上海三級法院用自身的具體實踐給出了答案。
做了什麼?
創新機制先行先試,三級法院實踐ing
探索商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嘗試建立涉自貿區案件專家陪審員機制、完善繁簡分流機制優化資源配置因“案”制宜、加強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創新、引入科技手段提高智慧化服務……這僅僅是上海法院在著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上做出的一部分嘗試,在推進各項審判執行工作的同時,新的機制、新的舉措不斷試水,幾年來,這些舉措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一中院審理的全國首例涉自貿區外商獨資企業間申請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糾紛案,為此類案件的審理開啟了一個新的高度,為促進國際商事仲裁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起到了推動作用;
商事案件在引入專業調解機構進行訴前調解,充分滿足當事人高效省時、專業中立解決糾紛願望的基礎上,二中院通過“在線調解”的創新舉措成功調處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近7000萬元的欠款案在網上化解;
為了顯示法院對知識産權權利人合法權利的保護力度,體現法院不斷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態度和決心,知識産權法院在一起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中,依法貫徹酌定賠償原則,開出了550萬元的“罰單”;
…………
一個個成功的案例為上海法院提高司法服務保障營商環境上的努力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還要做什麼?
5個方面19條工作舉措33項具體工作明確
2018年第一個工作日,《關於貫徹落實〈上海市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的實施方案》和《重點任務分解表》正式下發到上海各級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成了上海法院2018年開年的第一個關鍵詞。
東方網記者了解到,《實施方案》分為“總體要求”“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其中,在“具體措施”方面,《實施方案》從加強産權司法保護、把握市場準入標準、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等5個方面提出了19項工作舉措,細化分解為33項具體的重點工作任務。
在“工作要求”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分工協作、統籌推進”、“真抓實幹、重在落實”,從思想、制度、機制等方面確保司法服務保障上海營商環境建設有序有力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為了讓《實施方案》的19條工作舉措落地見效,《重點任務分解表》共列出了33項具體工作加以推進,並明確了有關責任主體和任務時間節點。
“抓好《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關鍵是要圍繞一個目標,著力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高院副院長盛勇強説。“圍繞一個目標”,就是要緊緊圍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目標。“四個著力”則是指要著力加強産權司法保護,夯實優化營商環境的制度基礎;著力弘揚契約精神,保持上海“合同執行”的強項優勢;著力加強破産審判工作,補齊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的短板;著力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保障優化上海營商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