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時間節點明確!法治化營商環境成滬法院“關鍵詞”
上海高院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
加強産權司法保護、把握市場準入標準、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為把上海打造成營商環境新高地,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營商環境,1月2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了部署大會,一份明確了責任和任務時間節點的實施方案下發到各級人民法院,2018年第一個工作日,“法治化營商環境”成了上海法院的關鍵詞。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委關於著力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上海努力打造營商環境新高地,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日前,上海高院按照上海市委、市府通報的《上海市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及《專項行動計劃》,制定了《關於貫徹落實〈上海市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行動方案〉的實施方案》。
為使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上海高院同步制定了《重點任務分解表》,明確了責任和任務時間節點。今天上午,上海高院組織召開上海法院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動員部署大會並下發《實施方案》和《重點任務分解表》。
記者了解到,此次發佈的《實施方案》分為“總體要求”“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其中,在“具體措施”方面,《實施方案》從加強産權司法保護、把握市場準入標準、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等5個方面提出了19項工作舉措,細化分解為33項具體的重點工作任務;在“工作要求”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分工協作、統籌推進”、“真抓實幹、重在落實”,從思想、制度、機制等方面確保司法服務保障上海營商環境建設有序有力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地生根、取得實效。
“抓好《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關鍵是要圍繞一個目標,著力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高院副院長盛勇強在發佈會上表示。“圍繞一個目標”,就是要緊緊圍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目標。“四個著力”則是指要著力加強産權司法保護,夯實優化營商環境的制度基礎;著力弘揚契約精神,保持上海“合同執行”的強項優勢;著力加強破産審判工作,補齊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的短板;著力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保障優化上海營商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