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儘快啟動個人稅延養老險試點!上海出臺政策加快商業養老保險發展
呼應國務院出臺的加快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要求,上海市政府近日發佈《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將儘快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制定上海試點方案和實施細則,這項養老保險領域的創新政策終於迎來叩門聲。
眾所週知,養老保險被稱為老百姓的“養命錢”。從分類看,養老保險可以分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三者分別由政府、企業、個人三方承擔。在國際上也被稱為養老保險的三支柱體系。我國上世紀90年代建立了養老保障體系,如今基本養老“全覆蓋、保基本”的目標基本實現,但是二、三支柱發展相對滯後,距離“多層次、可持續”還有一定差距。
這次上海《實施意見》就是要彌補二三支柱的短板,構建起良性發展的三支柱體系。《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按照“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鼓勵創新、優化服務,管控風險、加強監管”的原則,推動商業養老保險創新發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商業養老保障體系,形成産品多樣、保障全面、誠信規範的商業養老保險市場。推動商業養老保險成為社會基本養老保障的重要補充,企業發起的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內容,家庭和個人養老儲備的有效途徑和實體經濟長期投資資金的有益來源。更好支持上海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業發展,更好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助力上海建成令人嚮往的卓越的全球城市。
在推動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創新試點上,《實施意見》提出,發展創新型個人長期養老保險産品和融資服務;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建設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推動建立特殊群體綜合養老保障計劃;推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發展。
其中,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延養老保險)最為外界關注,這項政策對促進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意義重大。所謂稅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個人繳納的保費在一定金額之內可以在稅前工資中扣除,而在將來退休後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這和個人收入納稅後才能購買商業保險有所同。由於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在個稅繳納時可獲得一定的優惠,因為在許多發達國家已經是一個比較成熟的政策。對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予以稅收優惠,有利於滿足居民多層次的養老需求,亦將大大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步伐。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儘快啟動稅延養老保險這項試點。具體來説,將優化涉稅申報流程,實現保險行業與稅務部門的信息直接交互,為投保和個稅申報提供便利。督促各參與試點的商業保險機構加強隊伍建設,優化業務流程,為消費者提供優質便捷服務。同時,加強公眾宣傳,推動企業和個人積極投保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穩步提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覆蓋面,探索可複製的先進經驗。
深化企業(職業)年金髮展上,《實施意見》指出,要發揮企業(職業)年金的作用,服務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包括: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職業年金基金管理和社保基金投資運營;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銜接企業(職業)年金領取;支持在滬發起設立商業養老保險機構和申請企業(職業)年金相關資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為創新創業企業就業群體提供專項産品和服務。
同時,《實施意見》提出,要拓寬服務領域、優化資産配置。包括: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投資興辦養老社區以及其他多種形式的養老健康服務機構;發展針對各類為老服務機構的專項綜合責任保險;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為老年用品研發、生産和銷售企業開發專項責任險;引導商業養老保險資金服務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審慎開展商業養老保險資金對外投資與合作;促進商業養老保險與上海各金融要素市場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