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年初,本市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昨天,又發佈困境兒童安全保護工作操作規程 體現城市溫度,編織一張困境兒童安全保護網
解放圖示
一些孩子有的剛出生就被丟棄在醫院,有的因父母服刑無人照料,有的遭受侵害卻得不到及時保護……上海將關注的目光投向這些缺愛的“花朵”。
5月31日,本市發佈困境兒童安全保護工作操作規程,於今天正式實施。這是由市民政局會同市高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教委、市衛計委、市財政局等聯合製定的操作指南。發現困境兒童如何報告、怎樣應急處置、又如何監護干預等,指南對各部門職責進行了明確,編織一張困境兒童的安全保護網,充分體現上海這座現代化大都市的城市溫度。
讓保護工作有章可循
“操作規程的出臺,意味著對第三類‘困境兒童’的保護有了詳細的操作指南。”市民政局副局長蔣蕊説,“第三類困境兒童”是指因監護缺失、監護不當而陷入困境的兒童,包括被父母遺棄、被監護人放任不管、被不法侵害的兒童。對於這類兒童,因相關工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往往得不到好的保護。
去年,上海頒布《關於加強本市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著力完善困境兒童保障體系,確保第三類困境兒童在基本生活、基本醫療、義務教育、司法保護等多方面的權益,其中重點聚焦因監護缺失、監護不當而陷入困境的兒童。這意味著本市困境兒童保障制度已經建立。
蔣蕊介紹,《意見》出臺後,市民政局等部門進行持續深入的跟蹤調研,發現困境兒童的安全保護、臨時監護等在基層涉及多個部門,基層普遍希望能有更加細化、更易操作的方案。
記者發現,新出臺的操作規程是一本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冊。對因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侵害的兒童,從發現到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等,相關部門如何及時介入,都做了詳細規定和説明,操作性很強。比如,規程要求學校、醫療機構在報案的同時,將相關情況報告所屬行政管理部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獲得信息後及時通報同級民政部門,確保及時介入並開展救助保護;困境兒童身體受到傷害或處於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及時將其送到所在區衛生計生部門指定的定點醫院體檢或救治,並開展對該兒童其他監護人的查找工作,同時通知當地民政部門負責臨時生活照料等。這些規定責任明晰、步驟清楚,便於基層掌握實施。蔣蕊説:“操作規程的出臺,可以避免因為部門之間的銜接問題造成困境兒童無人照料的情況發生,讓保護工作有章可循。”
保障制度填補空白點
今年1月1日起,本市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這項政策將“第三類困境兒童”納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範疇。
具體保護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因父母雙方監護缺失、監護不當導致陷入困境,或父母一方監護缺失、監護不當,且另一方無撫養能力導致陷入困境,由祖輩、親屬朋友、相關單位和組織實際照料,同時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監護缺失、監護不當”的界定範圍包括:監護人失蹤(或宣告失蹤)、重殘、重病、依法被剝奪人身自由(如服刑、強制戒毒等)、查找不到,和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情形。
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處長陶繼民説,過去,“第三類困境兒童”不符合社會救助政策規定的,如不是孤兒等情況,無法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現在,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都可以申請領取基本生活費,每人每月1800元。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但在學制規定年限內,仍在讀全日制高中,包括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等,還可繼續享受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直至畢業。
這項配套政策也填補了因父母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由祖輩或其他監護人、單位實際照料兒童無基本生活保障的空白。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有216名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其中111人已通過評估審核。
政策落實到基層,又衍生一些新問題。蔣蕊介紹,“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出臺後,市民政局等部門到基層調研,收到不少反饋。有街道、居委會反映,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受眾對象大多為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的未成年人,但在監護人缺失的情況下,難以完成個人銀行賬戶的開立。怎樣把基本生活費儘快發到困境兒童手中,又確保資金髮放的安全、規範?市民政局多次與上海銀行溝通協調,最終達成一項方案——以政府法人身份為困境兒童批量申辦銀行卡,這個新問題得以解決。截至目前,經市民政局出面辦理,已為100多名困境兒童“集中開卡”,這項工作還在陸續開展。
據介紹,目前全市範圍內,每個街鎮均設置了“困境兒童社區工作者”,依託居村委會第一時間發現困境兒童,就相關問題及時報告或給予必要的協調幫助,將救助、照護等落實到位。市級層面進一步明確相關工作機構,由民政局下屬的上海市社會福利中心以及該中心下屬的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承擔全市困境兒童相關具體工作的牽頭、協調和指導任務,包括對部分困境兒童的臨時養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