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月1日起調整完善醫療救助政策 救助對象擴大 救助標準提高

2018-07-02 08:51:39|來源:文匯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幫助困難群眾更好地對抗 “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風險,一直是近年來政府民生工作的重要課題。今年7月1日起,上海將推出一項民生新政:調整完善醫療救助政策,進一步擴大醫療救助對象,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標準。這是不少困難家庭盼望已久的事。

  本次政策調整,概括而言包括兩提高、兩新增、一擴容、兩減免以及“就高不就低”。牽頭部門上海市民政局介紹,新政的出臺源自過去半年跨部門、跨領域、跨事權的基層大調研,參與其中的有財政、人社、醫保、衛生、保監等多個部門。

  醫療救助政策救助誰,怎麼救

  醫療救助事務政策性極強,解讀新政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上海現行醫療救助政策的“基礎知識”。

  上海醫療救助政策的救助對象包括重殘無業人員等特殊救濟對象,低保對象,低收入對象幾類;救助內容包括住院救助、門急診救助、資助參保等幾種。簡單來説,上述困難對象住院、門急診及參加醫保時,醫療救助政策可以給他們幫一把。至於那些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或者經救助後仍有困難的對象,則可以通過“社區市民綜合幫扶”渠道,從各個區獲得個案幫扶。

  上海的 “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建立於2013年,當時,上海提出對 “因患病導致醫療費用等剛性支出較大,實際生活水準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鄉居民家庭,由政府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生活保障固然重要,但醫療開銷仍是這些家庭最繁重的經濟負擔。在大調研過程中,不少困難家庭提出,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除了享受生活救助,還能不能獲得一些醫療救助?

  新政將怎樣幫助困難人群

  新政回應了群眾呼聲,調整完善後的上海醫療救助政策實現了 “兩提高”——在住院救助領域,救助對象範圍及救助標準都有所調整,具體包括:本市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和散居孤兒,其住院救助比例從80%提高到90%,全年最高救助限額從每人8萬元提高至每人13萬元;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其住院救助比例從70%提高到80%,全年最高救助限額從每人8萬元提高至每人13萬元。兩類對象的個人全年最高救助限額都提高了62.5%。

  其次是“兩增加”,也即新增兩類“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作為救助對象。他們是:本市因疾病治療造成經濟困難,導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享受本市“因病支出型貧困生活救助”政策的家庭,他們的住院自負醫療費用按70%給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額為每人13萬元;本市因疾病治療造成家庭經濟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財産符合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經濟狀況認定標準的,家庭年醫療費用支出達到或超過該家庭年可支配收入40%,他們的住院自負醫療費用按50%給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額為每人13萬元(家庭年醫療費用是指該家庭申請住院救助之月前12個月內,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由個人實際負擔的醫療費用)。

  “一擴容”,是指調整門急診救助對象範圍,把原來不能享受門急診救助的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納入門急診救助對象範圍,他們的門急診自負醫療費用按50%比例給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額為每人2500元。“兩減免”指的是住院押金減免。滬上醫療機構根據街道鄉鎮社會救助管理機構出具的困難家庭證明,對本市特殊救濟對象和低保對象免收住院押金,低收入困難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對象住院押金按50%收取。市民政局相關人士解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普遍設有住院押金,押金數與治療費用成一定比例,但對困難對象來説,住院押金無疑加重了經濟負擔,所以新政設計了這個“雪中送碳”的條文。

  此外,政策適用“就高不就地”,如果住院救助對象同時符合多個救助條件,按“就高原則”給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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