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聚焦制度供給、權益保障、效率響應、宜居生活四項衡量指標 上海檢察“20條”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
7月12日發佈的 《上海市檢察機關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細化了五方面20項工作舉措,將服務保障措施貫穿于檢察工作各環節。
“上海市檢察機關將把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穩步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為上海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成為貿易投資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務管理最規範、法治體系最完善城市之一,作出檢察機關應有貢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龔培華告訴記者,此次出臺的《意見》主要聚焦制度供給、權益保障、效率響應、宜居生活等優質營商環境四項衡量指標。
在制度供給方面,強調深化改革創新,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健全對市場主體司法保障工作機制,推動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行政檢察的銜接、協作機制,構建司法保障的堅實制度環境。
在權益保障方面,明確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切實維護民營中小企業和外來投資者、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企業家人身合法權益,對社會危險性不高的涉案企業重要崗位人員慎用逮捕強制措施;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産權,全面保護物權、債權、股權等各種類型的財産權,同時,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
在效率響應方面,聚焦司法質效,要求在依法打擊經濟犯罪中注意維護企業正常經營秩序和合法權益,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提高辦案效率,規範司法行為,打造 “讓數據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 “互聯網+”綠色檢務通道,構建開放透明、親民便民的 “陽光司法”機制,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優質服務環境。
在宜居生活方面,除了要防範化解重大經濟風險,服務保障自貿試驗區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外,還要深入推進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加大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打擊力度,深化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試點,提高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