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法院發佈相關《意見》加強金融審判與金融監管有效銜接

2018-07-24 08:58:26|來源:文匯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浦東法院發佈相關《意見》 加強金融審判與金融監管有效銜接

  金融審判是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院服務和保障金融穩定發展的重要途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結合相關審判實踐,7月23日對外發佈《關於加強金融審判與金融監管有效銜接的意見》。

  《意見》明確,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審判導向,積極與監管機構開展合作,防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引導規範金融交易,服務保障金融改革。要依法支持金融監管,依法審理涉及金融監管機構的各類行政案件,監督和促進金融監管機構依法行政,增強金融監管的權威性、有效性。

  要準確甄別法律關係,準確認定金融交易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對合法合規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護,實現法院裁判結果與金融監管政策導向的有機銜接,避免以金融創新為名規避金融監管、掩蓋金融風險。《意見》要求正確適用法律規則,精心審理涉“一帶一路”、自貿試驗區的金融案件,認真研究國際金融規則,遵循金融規律,平等保護中外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努力促進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

  據介紹,2008年,浦東新區法院成立全國首家金融商事案件專項審判庭。2017年8月,為進一步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發揮法治在金融發展中的規範引領作用,浦東新區法院又在上海首創金融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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