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勵外資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

2018-08-06 09:56:29|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鼓勵外資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 黃浦“外灘12條”,提高外灘金融集聚帶外資金融的比重與能級

  黃浦區日前出臺“外灘12條”政策,瞄準外資金融,充分發揮外灘百年金融的品牌影響力,從集聚發展、創新發展、發展環境等三大方面施策,加大對外資金融的吸引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更高水準開放和全球資源配置能力的提升。

  外灘金融具有深厚的底蘊與基因,2平方公里多的外灘金融集聚帶集聚了44家外資金融機構,涉及19個國家和地區,佔到上海外資金融機構總量的11%,外資金融機構佔黃浦區金融業稅收的近8%。“外灘12條”錨定“外灘金融”在外資金融領域的傳承,鼓勵支持多類型、多形態的外資金融機構、組織落戶,提高外灘金融集聚帶外資金融的比重與能級,將重點支持國際金融基礎設施設立相關機構、重點支持有條件有意願的金融機構引進外資,支持存量外資金融機構根據金融對外開放新政適時擴大外資持股比例或擴大經營範圍。

  “外灘12條”提出,將重點支持外資金融設立代表處等辦事聯絡機構;支持國際性金融行業組織、研究機構設立各類相關機構;放寬外資金融服務公司開展信用評級服務的限制,對外商投資徵信機構實行國民待遇;支持外商投資金融科技等新興技術公司;支持外資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投資諮詢等仲介服務機構的集聚發展。

  優質的外資金融是金融市場的新鮮血液,其成熟的經營理念、産品、管理,以及豐富的國際經驗都會有溢出效應,黃浦區將進一步鼓勵外資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鼓勵外資金融創新參與自貿區先行先試、鼓勵外資金融創新支持科創中心建設。“外灘12條”提出,進一步發揮區政府創新創業産業引導基金作用,鼓勵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境外資本發起設立或參與設立各類産業投資基金;鼓勵外資金融主動對接自貿區金融創新先行先試,包括自由貿易賬戶功能拓展等,推動更多國際金融資源與全球人民幣金融服務中心建設聯動;設立“促進外資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各類外資金融機構具有首創性和影響力的業務創新、産品創新和服務創新等。

  在大調研中,區金融辦發現,很多外資金融機構和組織對外灘以及外灘老大樓的工作環境情有獨鍾。黃浦區將用好外灘優勢載體,增加國際化的産業承載能力。“外灘12條”提出,做深“外灘金融”厚度、提升“外灘金融”高度,一方面要啟動外灘“第二立面”老大樓資源的盤活利用與功能置換,全力保障重大外資金融功能性項目入駐,有效對接中外金融機構回歸與發展的多樣化選擇;一方面要高起點規劃、高品質推進南外灘滾動開發,加快商業商務項目建設,加強濱江地區與腹地統籌協調、融合發展,為外資金融提供更多的高品質的空間載體和辦公環境。

  日本最大券商野村控股,是中國《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出臺後首家遞交申請新設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的外資券商。野村控股中國委員會副主席水野晉一告訴記者,上海對外開放程度高,外灘金融機構集聚,剛剛發佈的“外灘12條”對外資金融的支持力度大。據悉,野村控股已有意將合資證券公司落址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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