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店購物的消費者該不該享有“後悔權”,這是近年來熱議的話題之一。今年“購物節”期間,靜安區在本市率先倡議線下實體店試點“7天無理由退貨”,已得到了首批80家品牌的響應。試點半月後,勞動報記者走訪發現,部分自願承諾門店不僅踐行了承諾,還跨前一步,將無理由退貨時限由7日放寬至一月。據悉,靜安將在首批品牌的基礎上,爭取繼續擴大“7天無理由退貨”的商家範圍。
消費者:“後悔權”得到保障
根據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如果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而實體店的售後服務則是執行“國家三包規定”,即産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可見,實體店購物的無理由退換貨,尚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予以支持。
故而,靜安區此番試點,不僅開全市之先,在全國範圍內也有一定引領作用。根據《靜安區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指引(試行)》
提出:“承諾無理由退貨的經營者,需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明示‘靜安區7天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統一標誌標識,為消費者提供指引。”
試點半個月,記者走訪了南京西路商圈多家實體門店,在自願承諾“7日無理由退貨”的優衣庫(南京西路店),記者注意到,與非承諾相比,該門店在結賬櫃檯前新增了“退換商品規定”的告示,同時還特別註明“商品吊牌剪下不可調換”、“袋裝類、嬰幼兒裝類、內衣褲類商品”等如無品質問題,不予以退換等退換細則。
儘管在記者等候的半個多小時內,並無一位消費者前來辦理退貨,但對於該舉措,消費者大多頗為讚賞。“這肯定對我們的保障是更多了,雖然線下店能見到實物,可偶爾‘衝動消費’買多了,買錯的概率也是有的。”正在挑選衣服的向先生希望,未來能有更多的品牌門店參與進來。
商家:提升形象刺激消費
據悉,此次靜安區線下實體店的無理由退貨倡議主要堅持“企業自願承諾,承諾即受約束”的原則,並沒有相應的強制措施,那為何有的商家願意跨出一步,給出“無理由退貨”的承諾,有的商家卻在猶豫或犯難呢?
“線下退貨還需要無理由?那每一單生意都不穩定了,天天擔心要被退貨。”“這容易被人鑽空子,譬如只要吊牌不剪掉,今天買明天退,天天免費穿,我們不就利益受損了?”這是記者採訪過程中,部分商家吐露出的擔憂。
然而,在自願承諾的開開製衣的相關負責人看來,實施線下購物7天無理由退貨制度,不僅有利於刺激消費,更有利於提升經營者的形象,“保障了消費者’後悔權’的同時,提高的也是我們經營者自身的信譽和市場競爭力。”
“半個月了,至少我當班時,以‘無理由退貨’為由退貨的消費者,真得很少很少。”優衣庫一位收銀員向記者介紹。“絕大多數消費者肯定是為了買而買,而不是為了退貨才來買的。”GAP一位導購人員表示。
記者了解到,目前包括優衣庫、ZARA等在內的服裝品牌在線下門店又往前跨了一步,現已採取了“商品在未經穿著、洗滌、損壞並保留吊牌的前提下,在購買後30天內均可退換”的服務。
商委:或擴大試點商家範圍
目前,靜安區倡議的線下實體店“7天無理由退貨”,已得到Lev鄄i’s、ZARA、優衣庫、GAP、H&M、MassimoDutti、UR、C&A、美國鷹、開開製衣、藍棠博步、白玉蘭等首批80家品牌的積極響應。
靜安區商務委相關負責人指出,此次參與承諾80個品牌,可根據各自商品的特性、屬性,根據《指引》這一框架原則,來設定退貨的執行細則。記者了解到,主要有三點“限制”:首先,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不損不污,同時應當連同商品配件、贈品、保修卡、説明書、發票、包裝等一同退回。其次,消費者退回商品時,如贈品不能一併退回,消費者應按照贈品實際價格向經營者支付價款。經營者銷售商品附帶贈品的應當明示贈品的價格。第三,商品退回所産生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實行。
記者獲悉,下一步,靜安將在首批品牌的基礎上,爭取繼續擴大“7天無理由退貨”商家的範圍,加快推進“國際消費城市示範區”的建設,助推上海打造一流“購物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