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APEC技展會3月31日至4月2日在西安舉辦
2022-03-21 09:33:10來源:陜西日報編輯:王菲責編:高崗

  3月20日,記者從第十一屆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以下簡稱第十一屆APEC技展會)組委會獲悉:第十一屆APEC技展會將於3月31日至4月2日在西安舉辦。

  第十一屆APEC技展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中國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協會、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共同承辦。

  本屆APEC技展會以“技術創新、綠色發展、合作開放 、共享共贏”為主題,匯聚各APEC成員經濟體政府、企業、研究機構、商協會代表,共話亞太地區中小企業合作發展。大會設多場論壇,將深入探討中小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加快“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展覽設置了科技裝備、新材料産業、人工智能、醫工交叉與安全應急、物聯網與工業互聯網、特色産業六大專業展區。

  本屆APEC技展會設置線上展廳,提供全天候網上推介、供採對接、在線洽談等服務,擴大企業參展時效,為APEC各成員經濟體搭建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的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臺,促進APEC各成員經濟體中小企業之間的技術交流和經貿往來,深化中小企業領域的務實合作,幫助中小企業融入全球價值鏈,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記者 沈謙)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