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寶雞發佈促進旅遊産業高品質發展26條政策
2023-08-29 15:20:15來源:央廣網編輯:張雨晨責編:高崗

  近日,《寶雞市旅遊産業高品質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正式發佈,配套制訂《寶雞市促進旅遊産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政策(暫行)》,為陜西寶雞實現由旅遊大市向旅遊強市轉變明晰了路徑,是未來三年全市旅遊産業發展的總規劃和總綱領。

  為發揮財政獎補資金在産業發展中的引導撬動作用,配套制訂《寶雞市促進旅遊産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政策(暫行)》提出4方面26條獎勵扶持政策,具體如下:

  一、支持品牌建設

  1.對新創建的國家5A、4A、3A級旅遊景區,分別給予2000萬元、5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對創建為國家級、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區的縣(區),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對新創建的國家級、省級旅遊度假區,分別給予8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對新創建為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和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縣 (區),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 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6.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旅遊休閒街區,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促進融合發展

  7.對重點文旅消費新業態、新場景建設項目,給予項目建設單位10—3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資金。

  8.對新評定的國家級鄉村旅遊重點鎮、重點村,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省級旅遊特色名鎮、鄉村旅遊示範村,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列入全市國家級、省級鄉村旅遊示範單位擬推薦名錄的,給予創建單位2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9.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旅遊基地和工業遺産旅遊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列入全市國家級、省級工業旅遊基地和工業遺産旅遊基地擬推薦名錄的,給予創建單位2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10.對新認定的省級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踐教育基地,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列入全市省級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踐教育基地擬推薦名錄的,給予創建單位2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11.對新認定的省級旅遊商品(文創産品)孵化基地,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列入全市省級旅遊商品 (文創産品)孵化基地擬推薦名錄的,給予創建單位2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12.對新榮獲文創産品、旅遊商品評比大賽一、二、三等獎的,國家級獎項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省級獎項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3.對新榮獲國家文華獎、群星獎的舞臺藝術作品,分別給予創排單位2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榮獲陜西省文華獎、群星獎的舞臺藝術作品,分別給予創排單位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4.市內國有、民營文藝院團創排的舞臺劇目,參加國家級、省級組織的各類調演展演、藝術賽事等活動,對大型舞臺劇目分別給予創排單位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經費,對小型舞臺劇目分別給予創排單位10萬元、5萬元的補助經費。

  15.對新納入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保護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16.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非遺生産性保護示範基地、非遺工坊,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新列入全市國家級、省級非遺生産性保護示範基地、非遺工坊擬推薦名錄的,給予創建單位3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重點非遺特色街區建設項目,給予建設單位2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17.對在帶動産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特色品牌塑造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的重點非遺保護項目,分別給予10—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資金。

  三、提升服務品質

  18.對新評定的五星、四星級旅遊飯店,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9.對新評定的國家甲級、乙級、丙級旅遊民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列入全市等級旅遊民宿擬推薦名錄的,給予每戶3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

  20.對新入選國家級、省級智慧旅遊信息化建設典型案例的建設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1.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文明旅遊示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2.對在年度全市旅遊市場服務品質測評中獲得遊客滿意單位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加強人才培養

  23.對獲得全國高級、中級導遊資格證並在寶雞市從事專職導遊工作的個人,分別給予1萬元、5千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的國家級 “金牌導遊”項目帶頭人,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4.對代表寶雞市參加國家級、省級旅遊服務技能大賽並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選手,國家級獎項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省級獎項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5千元的一次性獎勵。

  25.對新獲評的全國鄉村文化旅遊能人,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6.對市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每人每年發放傳習補助資金3千元。

  各項政策資金的申請、審批、兌現和監督管理辦法等由寶雞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另行制定印發。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寶雞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寶雞市文化和旅遊局承擔。(央廣網記者 侯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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