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記者從延安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日前,《延安市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條例》公佈,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延安市為安塞腰鼓立法後,又一次保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立法實踐。
《條例》共六章三十二條,涵蓋了保護範圍、政府職責、人才培養、傳播發展等方面。延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白改雄介紹,《條例》系統構建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體系,明確區域協作、創作導向、産業融合及保障監督等方面內容,旨在運用法治手段構建科學保護體系,推動陜北民歌活態傳承與創新性發展,守護文化根脈,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明確延安市應加強區域協作,協同舉辦陜北民歌藝術活動、協同開展創作研究和學術交流、組織對外藝術表演、制定實施人才培養計劃等。市、縣(市、區)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加強與周邊地區相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通過區域會商、信息共享等方式,提升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水準。
“陜北民歌高亢粗獷、悠揚質樸,凝聚著陜北人特有的生活方式和人生態度。我們將按照《條例》要求,依法保護好、傳承好陜北民歌,讓更多年輕人喜歡上陜北民歌。”陜北民歌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王玉成説。(陜西日報記者 周恒宇 通訊員 杜音樵)
12月9日,記者從榆林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日前,《榆林市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條例》公佈,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隨著社會快速發展,陜北民歌的原生環境發生變化,傳承保護與創新發展亟待更堅實的制度保障與更有力的體系支撐。”榆林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心非遺保護科副科長王建秦介紹,《條例》的實施將為健全保護格局、創新利用提供法律依據,推動形成“保護有力、傳承有序、發展有勁”的良好局面。
據了解,《條例》系統規定了陜北民歌的保護範疇,明確以歌詞歌譜、演唱技藝、相關實物與空間、文獻檔案等為核心保護對象,確立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保護優先、守正創新”的工作原則,通過資源調查建檔、傳承人認定管理、教育普及、傳播推廣、融合創新及監督保障等措施,構建科學規範、活態傳承、可持續創新的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體系。
“《條例》的制定注重體現地方特色,著力解決實際問題,目標是守護好、傳承好、發展好陜北民歌,使其在新時代煥發更加璀璨的光芒。”榆林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勇表示。
近年來,榆林市已舉辦6屆陜北民歌藝術節、4屆陜北民歌大賽,在中國非遺館舉辦了為期半年的“榆林·陜北民歌展”,成立陜北民歌傳承與創新研究會等社會性非遺保護研究傳承單位,致力於激活陜北民歌的內在生命力,推動其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陜西日報記者 蘇欣雨 通訊員 白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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