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緊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的“籬笆”

2019-11-20 09:42:04 | 來源:經濟日報 | 責編:陳晨

  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及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和消費意願,也關係到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打擊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是多個部門的職責,必須切實形成打擊合力,大幅提升違法成本。

  當你客氣又無奈地挂掉又一個推銷電話時,是否意識到你的姓名、電話、住址、性別、愛好等信息已經洩露?正因為個人信息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商業資源,一些人便非法收集、買賣、使用,導致垃圾短信、騷擾電話、精準詐騙頻發,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人身財産安全,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今年4月至9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開展了為期6個月的打擊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從查辦案件的情況來看,當前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主要高發在房産租售、裝飾裝修、教育培訓3個領域,其中,房産租售行業案件數量和涉案信息數量均列首位,最突出的違法行為是未經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此外,小貸金融、保險經濟、美容健身、旅遊住宿等多個領域也存在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

  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及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和消費意願,也關係到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中,也明確要求要進一步加大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如果只為一點蠅頭小利,推銷人員就將消費者的隱私信息在互聯網上肆意傳播,那消費者又怎麼能放心消費?

  對於監管部門來説,必須創新監管方式,加大打擊力度。在移動互聯網時代,違法行為更加隱蔽,給案件查辦增加了難度。比如,違法經營者在非法收集、買賣消費者個人信息時往往通過可攜式記憶體、互聯網等途徑傳遞信息,並以電子文件形式儲存在網盤、電腦甚至手機中。在與消費者聯繫時,一般都是通過電話、郵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基本不與消費者直接見面。有的甚至利用修改軟體隱藏真實信息,消費者很難知道違法者真實身份。

  同時,電子文檔具有難發現、難固定、易銷毀的特點,執法人員在查辦案件過程中,必須在第一時間綜合運用控制現場、電子取證、訊問當事人等多種手段固定相關證據,稍有不慎就會導致關鍵證據滅失。此外,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案件往往具有涉眾、跨地域等特點,取證難度也相對較大。

  這些特點,決定了現在查辦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案件需要新的思路,增強技術實力,在網絡上與不法分子較量,必要時候可以借助第三方企業的力量。另外,還要通過各種渠道,呼籲、教育消費者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學會取證。

  打擊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行為是多個部門的職責。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涉案信息數量、違法獲利等達到刑事犯罪標準,須追究違法者刑事責任。這就意味著,市場監管部門要重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機銜接,促進執法資源共享,切實形成打擊合力,大幅提升違法者的違法成本,震懾不法分子,這樣才能剎住把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當作生意的“歪風”,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佘 穎)

聲明:國際在線作為信息內容發佈平臺,頁面展示內容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國際在線網站立場;國際在線不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所提供的內容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您瀏覽國際在線網站或通過國際在線進入第三方網站進行金融投資行為,由此産生的財務損失,國際在線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 GE Ontime_fororder_123_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