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被判“假一賠五”有警示意義

2020-07-14 09:13:53 | 來源:經濟日報 | 責編:馮實

  為取得消費者信任,很多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會作出“假一賠五”“假一賠十”甚至“假一賠百”的承諾。但在發生糾紛時,消費者和經營者往往會對“假一賠×”的條款産生爭議。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依法判處商家給予消費者“假一賠五”的5倍賠償。

  【短評】“假一賠×”承諾在現實生活中很常見,但如果商家做不到,受害的是消費者。我國法律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品質、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商家為促銷可以作出相關承諾,這種承諾既是一種宣傳也是一種約定。如果“承而不諾”,則涉及虛假宣傳乃至構成欺詐,要為此承擔後果。依法判處商家向消費者5倍賠償,對商家“任性承諾”“虛假宣傳”是一種警示,也提示消費者要敢於對商家的“假一賠×”較真。無論是司法機關還是監管部門,都要嚴格執行法律規定,保護消費者權益。

聲明:國際在線作為信息內容發佈平臺,頁面展示內容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國際在線網站立場;國際在線不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所提供的內容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您瀏覽國際在線網站或通過國際在線進入第三方網站進行金融投資行為,由此産生的財務損失,國際在線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 GE Ontime_fororder_123_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