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堅持“還江於民”的理念 構建一體化濱江交通服務體系 保護特色水文地貌 “兩江四岸”公共空間建設設計導則開始施行
重慶日報記者12月8日從市住房城鄉建委了解到,為確保“兩江四岸”治理提升品質,我市近日組織編制了《重慶市中心城區“兩江四岸”公共空間建設設計導則(試行)》(簡稱《導則》),即日起開始施行。
《導則》要求,中心城區“兩江四岸”公共空間建設應堅持“還江於民”的理念,注重具有遊憩健身、文化藝術、科普教育、旅遊觀光、交流展示等功能的空間與場所的構建。應塑造能夠體現和展示具有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公共空間,策劃特色旅遊項目,打造獨具特色的歷史文化遊、兩江觀光遊、水上巴士遊、索道都市遊、濱江休閒健身遊等系列旅遊産品體系。
不僅如此,“兩江四岸”公共空間建設設計應堅持公交優先、慢行優先的原則,根據不同標高設置彈性道(175米以下)、親水道(175米至180米)和活力道(180米以上)等步行道,步道顏色應採用灰色、米色、棕色等具有自然感的大地色系。在系統考慮傳統的軌道交通、地面公交、水上交通、慢行系統的同時,還要因地制宜設置纜車、索道和垂直升降梯等具有山地城市特色的交通設施,構建“層次清晰、功能互補、集約低碳、暢達便捷”的一體化濱江交通服務體系。
此外,《導則》對生態江岸建設、保護特色水文地貌、遊憩節點設置等細節也做出明確規定。
《導則》要求,對“兩江四岸”建設區域內的生態景觀現狀進行評估,作為下階段設計的技術支撐。在符合下列特徵的消落帶區域宜優先實施生態保留措施,不宜開展消落帶綠化,具體情況包括:植被以多年生草本為主且覆蓋度大於70%的區域;塊石直徑大於30釐米且比例達50%以上區域;海拔170米以下的塊石生境;面積大於50平方米的岩石生境。
為保護特色水文地貌,《導則》要求確保沱、浩、灘、洲(江心島)、河口等特色水文地貌結構的視覺可達性,保護其原有自然水際線,突出綠色生態展示功能。
遊憩節點設置方面,《導則》要求預留能夠舉辦大型活動的場地,面積宜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上;應結合地形高差、港口陸域等特定條件進行較為豐富的空間營造,打造露天劇場等,滿足區域內使用者日常社交、遊憩、活動等需求,尺度宜為2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重慶日報記者 廖雪梅)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