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素質教育導向 發揮競賽育人功能
2022-03-17 10:23:06來源: 中國教育報 責編:馮實

  當前正值“雙減”政策向縱深推進的關鍵期,如何鞏固成果、健全機制、掃除盲點、提升水準,是面臨的重要問題。近日,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就進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管理制度,堅持素質教育導向,更好地發揮競賽活動的育人功能提出明確要求。競賽的本質是育人活動,應該是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和重要助力。在當前形勢下,學校落實“雙減”政策、提升育人品質,與各類競賽活動有著諸多融合共生的契機。

  首先,《管理辦法》在印發時間和規範要求上與“雙減”政策聯動呼應,將會有效發揮政策的共振效應,提升政策的實踐落實力度。

  治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對於消除競賽亂象,回歸育人功能,進而為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意義重大。近年來,國家為規範競賽的制度設計可以概括為“三部曲”。2014年,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明確提出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開始了治理各類競賽、逐步實現競賽與招生入學脫鉤的“第一部曲”。2018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在文件中明確提出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競賽以及競賽産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在競賽産生的文件、證書、獎章顯著位置標注教育部批准文號以及“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至此“第二部曲”明確了競賽與中小學招生入學的正式脫鉤。2022年3月,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聯合對2018年發佈的《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印發了新的《管理辦法》。文中明確了將“雙減”政策精神作為文件研製的依據,奏響的“第三部曲”與“雙減”政策緊密掛鉤,形成了具有內在一致性的政策結構。

  其次,《管理辦法》在確立公益性和自願性的基礎上,堅持競賽以及競賽産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將會對引導競賽回歸教育屬性,為更好地發揮綜合育人功能起到積極作用。

  從歷時性來看,競賽活動對促進學生成長和學校發展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但一段時間以來,競賽活動猛增,制度缺失、管理無序,有的存在嚴重應試傾向,甚至與招生入學直接掛鉤,造成了中小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嚴重影響了中小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破壞了教育生態和教育公平。《管理辦法》堅持競賽以及競賽産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這實質上是轉變了競賽的獎勵機制,弱化了功利誘惑,斬斷了競賽與升學之間的勾連,將有助於競賽活動從“功利性”回歸“興趣性”。《管理辦法》明確任何學校、學生及家長堅持自願原則參加競賽活動,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學生平等開放,不得設置任何歧視性條件。把競賽的舞臺還給那些真正有潛質、有特長的學生,將有助於競賽活動從“驅趕性”轉向“激勵性”。《管理辦法》強調競賽活動的組織舉辦要做到“八個不得”,要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這一方面有助於凈化競賽環境和過程,另一方面也引導家長摒棄孤注一擲、只關注結果的急功近利心態,促進競賽活動從“結果性”回歸“發展性”。

  加強制度管理的用意在於促進競賽育人功能的實現。在營造風清氣正的競賽環境、促進競賽活動回歸育人本真的基礎上,還可以更進一步發揮競賽活動對廣大中小學生的普適性反哺。伴隨著“雙減”政策的穩步推進,學生在校內有了更寬鬆的學習時間和發展空間,有更多的機會去培養興趣、激發潛能、發展個性。競賽主辦方可以聯合區域、學校將競賽活動在適當降低難度的基礎上進行課程化,嘗試項目化開發,靈活設課。既可以納入課後服務體系,作為普適性選修課;也可以納入社團,作為精品性專長課;還可以與課堂教學聯動,作為學科滲透課。如此一來,競賽活動既可以實現對拔尖創新學生的激勵,又能實現對普通學生的滋養。(王凱 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課程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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