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中招生統一納入市級管理
2022-03-17 10:04:12來源: 中國教育報 責編:馮實

  中國教育報訊: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招生計劃、招生範圍、資源統籌、指標到校制度等11個方面內容作出統一規範。

  浙江提出,各地要科學編制招生計劃,合理確定普職招生比例。地處縣(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當在本縣(市)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當在主城區內招生,不得跨區招生。

  浙江要求,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初中比例不得低於學校招生計劃的60%,不得將特殊類型招生指標包含在分配生指標中。分配名額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並向農村初中傾斜。不得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可認定部分普通高中開展特色辦學,在規定範圍內自主招生。

  按照要求,各設區市須在2022年全面建成市級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平臺,覆蓋設區市範圍內的所有高中學校,加強招生計劃編制、報名和錄取等全過程的統一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線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所有招生類型(包括省市統籌、特殊類型、分配生等)均須在招生平臺錄取,不在市級統一招生平臺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學籍。(記者 蔣亦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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