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對校園人工智能應用提出全局性引導與規範清華發佈人工智能教育應用指導原則
本報訊(記者 焦以璇)當生成式人工智能悄然“融入”課堂,師生應如何合理運用這一新興技術?近期,清華大學正式發佈《清華大學人工智能教育應用指導原則》,首次系統性地對校園中的人工智能應用提出全局性、分層級的引導與規範。
《指導原則》由“總則”“教學篇”“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三部分構成,覆蓋了當前教學與學術研究的核心場景。“總則”部分明確了學校“積極而審慎”的基本立場,並提出“主體責任”“合規誠信”“數據安全”“審慎思辨”“公平包容”五大核心原則。
《指導原則》“教學篇”建議教師們基於教學目標自主制定人工智能的應用方式與程度,在課程開始時向學生明確説明使用規範,並對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學內容負責。同時,教師需主動引導學生辯證認識人工智能,培養其核心素養。
同時,“教學篇”鼓勵同學們在遵守課程規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輔助學習,但嚴禁將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碼等內容直接複製或簡單轉述後作為學業成果提交。
針對研究生群體,《指導原則》“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篇”中特別強調禁止用人工智能代替本應由本人進行的學術訓練,嚴禁使用人工智能實施代寫、剽竊、偽造等行為。研究生指導教師需在此過程中提供規範性指導並進行全過程監督,確保學術訓練的完整性和學位論文及實踐成果的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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