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未成年人文身、學生欺淩等問題怎麼管?《福建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九月起施行
8月25日,《福建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新聞通氣會召開,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團省委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通氣會,介紹相關工作情況。
記者從會上獲悉,《福建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採用“小切口”形式,全文僅26條,聚焦源頭預防、協同治理、支持體系建設和專門學校教育、管理、矯治等關鍵環節,以精準有效的制度設計推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條例》注重以制度創新破解實踐難題。在省級層面創設全省統一的專門學校入學期限評估基準,針對調研中反映突出的福建省各地入學期限存在“同案不同判”、執行標準不一的問題,明確由省級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制定統一評估基準,各地應參照基準確定入學期限,保障矯治教育的尺度公平統一。同時,《條例》還補齊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執法短板,明確了未按規定設置禁止未成年人文身警示標誌的梯度行政處罰標準,區分市場主體、醫療機構等不同場景,壓實監管責任,為一線執法提供了清晰抓手。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重在抓前端、治未病。“全省公安機關選派了7000余名精幹警力擔任學校法治副校長,深度參與學生欺淩防治,堅持‘家校警社’協同發力。”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潘臻穎説,針對欺淩行為隱蔽性強、發現難的特點,警方在中小學校醒目位置公佈舉報電話和信箱,暢通學生、家長反映線索的渠道,並依託“1530”安全教育模式(每天放學前1分鐘、每週放學前5分鐘、節假日放假前30分鐘開展安全提示),以案釋法開展反欺淩宣傳,引導廣大學生敢於對欺淩行為説“不”。
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福建省法院與專門學校在審判與矯治環節同向發力。
福建省法院副院長吳元祥介紹,目前全省三級法院已實現少年法庭全覆蓋,配備少審法官388人。2023年至2025年,審結涉未成年罪犯的一審案件4130件。《條例》施行後,福建省法院還將在法庭外依託法治副校長、司法救助、跟蹤回訪等制度載體,推動司法保護融入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形成“六大保護”格局。
專門學校是開展行為干預、偏差矯正的特殊教育機構,也是開展專門教育的主陣地。目前福建省已實現省、市、縣三級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全覆蓋,已建成專門學校15所,提供學位1951個,2027年將增至18所,提供學位超3000個,切實保障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矯治的需求,有效預防和遏制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下一步,福建省將立足專門學校矯治育人核心功能,將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貫穿教育矯治全過程,注重義務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貫通銜接,聯動專業社會工作力量開展針對性輔導,提升教育矯治的精準性與實效性。”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黃建順説。
矯治之外,全鏈條的司法監督與回歸保障同樣不可或缺。福建省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吳世東介紹,2025年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數量五年來首次實現下降,今年上半年繼續保持下降態勢。下一步,福建省檢察院將重點落實《條例》關於專門教育和專門矯治教育的規定,強化對“入校—在校—離校”環節的法律監督,確保罪錯未成年人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同時,深化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落實《條例》規定的社會觀護制度,加強檢校合作、檢企合作、檢社合作,建立社會觀護基地,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教育、監督和管理。(記者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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