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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學 公積金提取額度上調

2017-07-18 09:40:29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學 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上調

  南方日報訊: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學、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增加、出租住房稅收有優惠……廣州將推出16條措施,全力推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7月17日,記者從廣州市政府官網獲悉,為穩定房地産市場合理預期,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近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確,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即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産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這意味著,以後在廣州租房,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學。

  除此之外,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將增加。《工作方案》提出,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和發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月提取最高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40%。

  此外,廣州將劃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優先滿足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

  為了滿足新增住房需求,《工作方案》還通過“供”“改”兩個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工作方案》提出,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實施一定條件下的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等靈活競價方式;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造為租賃住房,並執行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允許按照住宅設計規範改造住房後出租,原規劃設計的“臥室”“起居室”為最小出租單位。《工作方案》明確了“商改住”的審批部門,規範了“住改住”行為準則,增加了住房供應量的同時,也照顧到了房屋安全性能。

  在發展現代租賃産業方面,《工作方案》主要通過“培育”“規範”的方式。如扶持住房租賃企業,鼓勵供應主體多元化;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等參與老舊社區、城中村等租賃住房微改造;發展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鼓勵開展“管家式”服務;建設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臺,確保市場的供需信息、交易規則和信用信息透明;指導成立廣州房地産租賃協會,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房屋租賃日常管理,強化行業自律等。(記者 傅鵬 昌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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