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從貨幣政策、監管考核、內部管理、財稅激勵、優化環境等方面提出23條具體措施,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切實降低企業成本,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新舊動能轉換
6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貨幣政策、監管考核、內部管理、財稅激勵、優化環境等方面提出23條具體措施,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切實降低企業成本,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新舊動能轉換。
綜合施策加大支持力度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當前,我國有小微企業法人約2800萬戶,個體工商戶約6200萬戶,在承載創新、創業、保障就業等民生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小微企業不同程度地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制約了發展。對此,《意見》綜合施策,力求達到預期效果。
《意見》提出加大貨幣政策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信貸投放。一是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共1500億元,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二是完善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産支持證券,盤活信貸資源1000億元以上。三是將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範圍。
在財稅政策方面,《意見》加大激勵措施,明確從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並對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加強監管。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擔保金額佔比不低於80%,其中支持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的擔保金額佔比不低於50%,適當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
“《意見》提出的措施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説,一方面,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擴大小微企業抵押品範圍、將銀行需要的貨幣政策工具與小微企業需求定向捆綁等,能鼓勵商業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的意願;另一方面,有的放矢地減稅降費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改善其生存環境,從而帶動融資增長,更好地服務於小微企業。
創新體制機制提升服務水準
今年以來,為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服務力度,相關政策不斷加碼。要進一步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既需要採取一些短期激勵政策,比如減稅降費、定向降準等,也要通過深化改革建立長效機制,如正面激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從體制機制、組織架構等方面綜合施策,加快業務模式、産品提供等方面的創新,減少小微企業貸款中間環節。
目前,不少大型商業銀行在改革體制機制建設,支持小微貸款需求方面已經走在了前面。目前,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均在總行層級設立了普惠金融事業部。此次《意見》提出,大型銀行要繼續深化普惠金融事業部建設,向基層延伸普惠金融服務機構網點;鼓勵未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的銀行增設社區、小微支行等。
同時,《意見》明確實行差異化考核。降低小微金融從業人員利潤指標考核權重,增加貸款戶數考核權重,提高從業人員積極性。對政策執行較好的分支行,要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安排專項激勵費用、績效考核傾斜、利潤損失補償等方式予以獎勵。
專家表示,對小微企業貸款、“三農”貸款等達標的商業銀行採取差別化監管,實施定向降準,給予再貸款支持,有助於增加商業銀行資金來源,進而加大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意願和能力。
完善信用機制防控風險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第十屆陸家嘴論壇(2018)”上表示,據相關統計顯示,美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為8年左右,日本為12年左右,我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為3年左右,成立3年後的小微企業正常營業的約佔三分之一。截至2018年3月末,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為2.75%,比大型企業高1.7個百分點。因此,在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力度的同時,也需要防控風險,實現財務可持續。
為做好小微企業風險的甄別與防控,《意見》提出完善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積極推進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徵集、評價與應用機制。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徵信機構作用,加強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採集和服務,推動各級政府依託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強化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公開和開發利用。
“建立服務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機制,構建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融資風險管理體系,可以優化對於小微企業的風險防控,打消金融機構的後顧之憂。”董希淼説。
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不僅要做好“加法”,還要做好“減法”。專家表示,金融機構要退出對“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業的金融支持,把資金集中用於服務更具成長性的小微企業。此外,小微企業自身也不能完全依賴政策“輸血”,而是要扎紮實實做好主業,規範經營,注重誠信,建立完善財務會計制度,主動對接銀行信貸審批標準。(記者 李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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