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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購物風險大嚴防被騙 購買大宗商品應選實體店

2018-06-04 16:40:54 | 來源:南寧晚報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打開微信朋友圈,撲面而來是各種産品宣傳和代購標語,從護膚品、服飾、食品到各類生活用品,應有盡有。昨日,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簡稱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發佈消費提示:微商購物風險大,謹慎選擇防被騙。如購買大宗或重要商品,最好還是選擇實體店或是有信譽的網購平臺購買。

  微購遇問題 直接被商家拉黑

  微信朋友圈衍生的微商、微購已變成繼網購後又一購物“新寵”,由此産生諸多問題。近期,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接到多起投訴,消費者均因在維權過程中遇挫,而被微信商家直接拉黑。

  楊女士反映,她在朋友圈看到微商朋友發佈的包包照片很漂亮,遂購買了一個。然而,包包用了不到一週就出現五金件損壞的情況。因無法繼續用,她私信朋友換貨或退款。但是,對方不僅不退換,還把她直接拉黑。

  覃女士反映,她通過微商代購了一款MK品牌包包。收到貨後,她將代購商品拿到專櫃驗貨,發現包包是冒牌貨。覃女士找對方退款時,之前信誓旦旦宣稱包包是正品的商家卻沒了音訊,還直接將她拉進了黑名單。

  韋先生反映,他在微信上加了一個賣服裝鞋帽的廣州商家,在向對方支付貨款後,對方不僅遲遲不發貨,還把他直接拉黑。黃同學反映,通過微商購買的手機有品質問題且貨不對板,對方拒絕退換,還將其拉黑。

  私人交易工商不受理 消法不保障

  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指出,微信交易作為一種新型的電子商務模式,監管制度尚不成熟,大多交易依靠買賣雙方的道德誠信來完成。一旦出現糾紛,消費者維權存在較大難度。

  目前,微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沒有相關證照的個人,通過微信出售商品或服務。其只需註冊一個微信賬號,無須實名制和辦理相關證件即可開張。由於大多數消費者只有雙方的轉賬憑據,無法提供相應的消費憑證(收據或發票),也不能確定賣家的真實信息,所以這類通過朋友圈以私信方式進行的交易,屬於個人之間的私人交易,難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調解和規範,工商部門往往無法受理。

  另一類微商是有合法手續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如果是持有營業執照等合法手續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微信開展銷售活動,這類情況就屬於消法調解範圍。目前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成功調解的微信購物糾紛,基本都是賣方在線下有實體商鋪的。 

  微購出問題 這些辦法可以幫助你

  1.收集、保留證據。拍攝留存假冒偽劣産品的照片,將與賣家的聊天記錄截圖,以備投訴時使用。

  2.聯繫賣家進行退換貨。

  3.聯繫第三方交易平臺(微店)反映情況。但微信不屬於網購平臺,消費者難以據此對微信平臺提出賠償要求。

  4.向經營主體明確的微店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或消協組織投訴。

  5.如果賣家涉嫌犯罪,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立案。

  6.如果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消費者有權向銷售者和生産者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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