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城市遠洋    |    老外在廣西       直觀中國    |   視頻   |    原創    |    熱點專題    |    一帶一路    |    魅力東盟    
廣西發佈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等4項措施和工作要求
2020-02-18 10:38:04來源:南寧晚報編輯:駱秋妤責編:趙瀅溪

  ■本報記者韓沛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公共服務場所等重點場所疫情的精準防控,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16日印發《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等4項措施和工作要求。  

  公共服務場 所有發熱、咳嗽症狀者禁止進入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通信、郵政、水電氣供應等營業場所,高速公路及其他公路服務場所(含加油站),機關事業單位公共服務場所(以下稱公共服務場所)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

  加大本單位員工信息排查力度,排查近期外出員工及其子女及家屬的去向和密切接觸人員的信息。員工上班前必須檢測體溫,工作期間抽測體溫。有發熱和呼吸道症狀者,一律不得上班,並按應急預案處置。員工上班必須全程佩戴口罩。要加強用餐管理,採用配餐制,錯時分散就餐。

  嚴格加強人員體溫監測。若發現有發熱、咳嗽症狀,一律禁止進入,並做好現場登記,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進入營業場所辦事人員應佩戴口罩,工作人員對未戴口罩的及時勸阻進入。如強行闖入的,及時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辦公商業場所 餐館上座率宜控制在50%以下  

  各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商務樓宇的管理單位、産權單位和使用單位(以下簡稱管理單位)是本場所、樓宇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在當地衛健部門、疾控機構及街道、社區的指導下,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責任機制,明確專人負責防控工作,督促有關使用者、經營者、管理者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優先採用自然通風。使用中央空調通風系統的,要保證中央空調通風系統運轉正常,確保空氣品質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發現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的,必須停止使用空調通風系統,並在疾控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嚴格餐館和單位用餐管理。採取有效分流措施避免人員密集,餐館上座率宜控制在50%以下。保證食品安全,餐具要一人一用一消毒。配備標誌清晰的垃圾收集專用設備,規範處理廚余垃圾。   

  文娛體育場所 疫情解除前一律停辦大型活動  

  影劇院、KTV、演藝場所、網吧、遊樂場、健身館、游泳館、體育館、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紀念館、城市公園等公共場所(以下統稱文化娛樂旅遊體育經營場所),開業、複業前要按規定與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簽訂疫情防控責任書,符合規定防控條件才能開業、複業。  

  各文化娛樂旅遊體育經營場所開業、複業後,按照“先測體溫後進入”的要求,對進入場所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一旦出現體溫超過37.3℃,應及時送到臨時隔離點,及時報告當地疾控機構,並協助開展有關調查處置工作。拒絕不戴口罩人員進入場所。

  每日要對重要區域進行嚴格全面消毒。公共洗手間保持清潔,配備肥皂、洗手液或含醇手消液,確保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使用。電梯按鈕、自動扶梯扶手、門把手等經常接觸部位每日不少於2次消毒。

  在當地疫情解除前,各文化娛樂旅遊體育經營場所一律暫停舉辦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包括演唱會、音樂會、展覽、展銷和人才招聘,以及其他大規模群體性活動。對確需舉辦的聚集人數較少的戶外節日娛樂活動,舉辦方須按規定報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並制定詳細的活動組織方案,嚴格採取秩序維護、必須的消毒預防、環境清潔的條件下方可進行。  

  旅遊景區 加大設施距離合理控制遊玩人數  

  疫情防控期間,旅遊景區經營單位要嚴格按規定暫時關閉旅遊景區,並不得在景區內舉辦任何公眾聚集活動、文化旅遊活動及類似活動。各級文化和旅遊部門要監督景區關停工作,對未經允許私自營業的景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旅遊景區按規定恢復開放後,要嚴格實行景區進出口管控,儘量只開設一個出入口。如有發燒、咳嗽等疑似症狀的一律不得進入,並及時送到臨時隔離區,第一時間報告當地疾控機構,轉送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旅遊景區經營單位要科學規劃景區內經營場所,合理疏導人流,避免人員過於集中。要加大各項設施設置距離,合理控制到景點遊玩人數,避免人員過於集中。  

  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旅遊景區經營單位每天要向屬地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當天疫情防控情況。各級文化和旅遊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加強對旅遊景區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旅遊景區,責令其立即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開放;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和要求的,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