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叫停不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車手 本報記者程勇可攝
昨日,南寧交警在長湖立交橋底等地開展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集中整治。檢查中發現,大部分市民都能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但仍有部分市民未按規定佩戴頭盔。就此,交警提醒:生命只有一次,騎車佩戴頭盔這樣的“頭等大事”馬虎不得。
昨日18時,晚高峰已經開始,交警部門在全市開展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集中整治行動,在長湖立交橋底,交警七大隊的民警陸續攔下幾名未佩戴頭盔的騎乘人員。“我的頭盔被偷了。”“出門走得急,忘了戴。”……面對交警問話,騎乘人員回答的理由五花八門,他們中大多數是趕著回家的上班族,但因為交通違法,不僅耽誤回家的時間,還面臨處罰。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大隊副大隊長陳爵介紹,當天早高峰一個小時裏,在長湖立交橋底就查處了56起交通違法。“不管有多少個不戴頭盔的理由,但沒有誰來為你的生命買單。”
陳爵和同事感觸很深,身為交通警察,他們希望每一個交通參與者都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不管我們查了多少數據,處罰過多少人,這些都不是我們想看到的”。陳爵希望市民真正重視起騎車佩戴頭盔這樣的“頭等大事”,做一個敬畏法律、珍惜生命的交通參與者。(南寧晚報 記者周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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